醫療保障法公開征求意見 鼓勵推進商業健康保險有序發展
日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就《醫療保障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規范醫療保障關系,建立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醫療救助等相互銜接、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推動醫療保障事業健康發展。
《征求意見稿》共8章70條,明確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等主體責任。從事醫療保障相關的籌資運行、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價格管理、招標采購、醫藥服務、公共管理服務、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該法。
《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及,要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支持商業保險公司擴大重疾險等保險產品范圍。鼓勵用人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規定為職工和成員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范商業健康保險管理,推進商業健康保險有序發展。
同時,要建立和發展長期護理保險,解決失能人員的基本護理保障需求。長期護理保險覆蓋全民,繳費合理分擔,保障均衡適度,籌資和待遇水平動態調整。制定完善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運行相適應的失能評估和需求認定等標準、基本保障項目范圍以及管理辦法等。健全符合長期護理保險特點的經辦服務體系。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制度體系建設,鼓勵建立多元綜合保障格局。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推進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現代化治理,積極引入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參與經辦服務,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醫保治理格局。規范和加強與商業保險公司、社會組織的合作,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李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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