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山地越野賽事方應急準備措施引質疑 行業賽事規范亟待落地
“2021黃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賽”以逝去21個生命的慘痛代價收場,在大家為遇難選手感到悲痛惋惜的同時,重重疑問依然待解:此次事故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是偶發意外還是潛在隱患暴露所致?越野賽的安全與應急管理情況如何?如何避免此類悲劇再次發生?
賽事方應急準備措施引質疑
5月22日,2021黃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賽在甘肅白銀舉辦,該越野賽每年舉辦一次,這已經是該賽事舉辦的第四年。然而在越野賽開始后,突降冰雹、凍雨,并伴有大風,氣溫驟降,多名選手因失溫倒在了賽道上。
賽事補給簡陋、對于惡劣天氣沒有應急預案、出現惡劣天氣沒有及時叫停比賽、救援力量不足,這些都讓此次賽事承辦方遭到詬病和質疑。在登山家、西藏戶外協會常務理事十一郎看來,極端天氣只是一個外因,在遇難事件中,更多反映出的是賽事組織方出現了問題。
“這種問題反映在賽事組織方對極端天氣情況的不重視,以及對比賽叫停的不及時。”十一郎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在野外要想了解天氣情況,至少有兩種成熟的方法,一是購買專業天氣預報服務,二是通過專業的天氣預報App。專業的天氣預報服務可以做到指定高山區域48小時之內的準確預報和七天內的趨勢預報,預報某地區不同海拔每小時的溫度、風力、風速和降雨可能性。因此,即使是在高海拔遇到惡劣天氣的時候,通過專業天氣預報服務也可以提前得知。
根據甘肅白銀氣象局工作人員回應,5月21日氣象局就成功預報了此次大風天氣,并通知了馬拉松主辦方。
“哪怕提前幾個小時、甚至提前幾十分鐘知道天氣變化,組織方都可以立刻作出暫停比賽或縮短賽事并派出救援的有效安排。但是從這次事件來看,組織方似乎對天氣的變化茫然無知,并且一直到出了事之后,才開始反應過來派人去接應救援。”十一郎說道。
除了應對惡劣天氣預警滯后之外,組織方暴露出的對現場信息掌握滯后、賽場配置不合理、救援不及時等問題,也被不少人詬病。
越野跑愛好者趙洪樂告訴中國商報記者,一般情況下,越野賽平均每10千米設置一個CP點(打卡點)。根據比賽線路圖,此次賽事設置了九個CP點,危險情況主要發生在CP2與CP3之間的賽道,也是這次比賽最難的路段。
“組織方應該明白,在一些海拔高、坡度陡、信號差的區域,即使沒有發生極端惡劣天氣,也存在風險。組織方是否能多增加補給站點?哪怕增加幾頂帳篷,增加幾名工作人員或者志愿者為大家提供一些簡單的取暖措施,也能讓遇到困難的參賽者找到一個避風避雨的地方。”在十一郎看來,在活動中避免傷亡和當傷亡發生之后最大限度降低傷亡,是賽事組織方應承擔的重大責任。“我不知道組織方有沒有應急預案,但是即便有,看來硬件水平也是相當低的。”
趙洪樂曾經歷過因天氣因素越野跑賽事組臨時修改路線和停止比賽的情況。“在2019年崇禮168超級越野賽中,因為雷擊導致一人受傷,當時組委會直接強制所有選手停止比賽,等待雨停。2020年崇禮168超級越野賽因為中途下雨,168公里組后面有兩座山的路線臨時修改,避開了危險區域。這都是很好的應急方案。”趙洪樂說道。
高風險指數的越野跑
近年來,馬拉松賽事發展迅速,賽事舉辦數量飛速增長,“跑馬”愛好者群體日益壯大,越野跑這個小眾運動也漸漸走進大眾視野。但是相較于城市馬拉松,越野馬拉松對場地和參賽者的要求較高,風險也較高。
“越野跑跟馬拉松完全是兩碼事。(城市)馬拉松其實可以說是城市‘保姆賽’,路線簡單、距離短、全程封閉保護,基本每兩公里就可以補給一次水和食物。參賽者身后就有收容車,堅持不下去直接坐車退賽就行,完全無后顧之憂。”趙洪樂告訴中國商報記者,相比之下,越野跑絕大部分是山路,很多地方無法通車,如果遇到突發情況,即便展開救援,救援人員也很難在第一時間到達。
中國商報記者了解到,在越野跑中,參賽者往往需要根據賽事組織者的要求攜帶強制裝備。如GPS定位裝備、電量充足的手機、求生哨、急救毯、防雨夾克、保暖衣以及餐具水具等多種裝備。但在此次黃河石林山地馬拉松百公里越野賽中,部分參賽者并未攜帶相應的保暖裝備,無法應對狂風驟雨,“失溫”成為引發傷亡的最大因素。
“越野賽都是有強制裝備的。跑100公里越野必須要帶的東西包括保暖的衣服、沖鋒衣、口哨、保溫毯等。但有些參賽者為了追求成績,盡量輕量化裝備,如果組委會不要求強制裝備,有些人可能連保命的衣服都不帶。先不說極端天氣下雨刮風,晚上降溫都可能被凍死。”趙洪樂表示,從此次事故曝光的信息來看,并未發現賽事組織者對參賽者有強制裝備的要求。
越野賽路況復雜、環境多變,對參賽者的賽前準備和專業水平都提出了極高的要求,趙洪樂說,百公里越野跑基本都是要跑一整天,而山區氣候多變,有時會突然下雨甚至下雪,溫度突然下降,晝夜溫差也大。100公里以上越野跑的補給站大部分是10-15公里一個站點,因此需要自己帶好補給和裝備。此外,越野跑也不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隨便報名參加的。據了解,一般情況下,百公里越野賽會要求參賽者近一年至少完成過兩次全程馬拉松或一次50公里及以上越野跑比賽。趙洪樂表示,從網上流傳的事故現場圖片來看,部分參賽者穿的是路跑鞋,大概率是跑城市馬拉松的選手,沒有越野跑經驗。
行業賽事規范亟待完善
事故發生后,目前已有多項戶外運動賽事宣布延期或取消。越野賽作為具有挑戰性的運動賽事,也是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易發多發的環節。悲劇的發生也在提醒著我們,應當反思我國越野跑賽事在組織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對參賽者的資格審核是否嚴格?裝備檢查是否嚴密?賽事物資補給是否充足?安全保障是否完備?
4月8日,中國田徑協會發布了《中國越野跑運動賽事組織標準》,對補給站、強制裝備設置救援保障體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要求賽事需根據賽道情況、天氣情況、補給站設置情況等條件,對選手提出強制裝備要求,并明確了醫療、救援、收尾、收容組成的救援保障體系服務標準。
十一郎認為,此次事故的發生,不應該把責任歸咎于參賽者自身能力的不足,而應當以此為契機,從中吸取教訓,提高應急水平,做好賽事的安全管理和籌備工作。他建議,應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越野跑賽事行業運行規范,要求賽事主辦方選擇專業的機構進行賽事籌備和賽事組織,并對關鍵節點進行監督。另外,組織者還要針對各賽事的線路特征、氣候條件進行詳細的分析,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賽事組織者應承擔侵權責任
“此次馬拉松比賽屬于群眾性活動,活動的組織者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告訴中國商報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許浩表示,賽事活動組織者負有安全警示義務、風險管理義務和及時救助義務。對于活動存在的潛在風險,要以明確醒目的方式對風險進行全面提醒。如果活動組織者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可以認定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那么,突發惡劣天氣是否屬于不可抗力?許浩認為,不可抗力是不可預見、不可抗拒、不能控制的事情,如地震無法預測,但天氣是可以預測的,并非不可抗力。對于此類賽事賽前簽署的自甘風險協議,許浩表示,作為專業賽事組織者,必須承擔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未盡責任就必須承擔責任,協議無效。(記者 李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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