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育兒假正當時 如何避免成為一紙空文
6月8日,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將全面落實產假等生育類假期制度和哺乳時間相關規定,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試點育兒假有何積極意義?為保證育兒假有效落實應注意哪些問題?為應對人口老齡化、鼓勵適齡群體生育,落實育兒假之外還應有哪些配套舉措?
試點育兒假正當時
目前我國尚未全面實行育兒假。據了解,在育兒假落實水平較高的歐洲國家,可享受這項福利的須是工作已滿一年以上的育齡夫婦。育兒假假期在一年左右,與產假銜接,直到孩子滿周歲結束。
“我國現行產假政策包括針對女性的產假和針對男性的護理假(部分省份稱之為陪產假),如果僅延長女性產假,很可能導致女性在就業和職業發展方面受到歧視。”人口與未來網主編何亞福認為,探索實施育兒假既可以讓男性分擔一部分的育兒責任,也有利于保障女性在就業和職業發展方面的權益,糾正就業的性別歧視現象。
“雖然從短期來看,育兒假會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但從長遠來看,卻有利于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何亞福說道。
“我國法定產假時間為四個月左右,難以與托育機構的入托時間銜接。這就需要延長產假或實行育兒假,以便嬰幼兒能直接對接托育機構或托兒所,這將極大減輕孕產婦及其家庭的負擔,使年輕人更有生育動力,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少子化問題。”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董登新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對于育兒假的時長,他建議以西方國家嬰幼兒的入托時間為參照,延長至嬰幼兒滿10個月或1周歲。
如何有效落實
中國商報記者發現,意見出臺后,不少人表示支持,希望政策能盡快落地。“雙方父母身體都不太好,不能幫我們帶孩子,暫時又請不起保姆。如果育兒假能夠落實,將大大緩解我們的困境。”北京某事業單位一位正在備孕的職工李女士對記者表示。
不過與此同時,也有不少人對其后續的落實情況表示擔憂。育兒假如何落實,由誰買單?在育齡父母享受利好的同時,企業驟然增加的用工成本和負擔誰來承擔?
“如果育兒假的成本全部由企業買單,勢必加重企業負擔,屆時已婚育的求職人員將不可避免地在就業市場中受到歧視。”何亞福對記者表示。對此,何亞福認為,生育孩子是為國家和社會培養未來的勞動力和納稅人,因此,國家財政部門需分擔一部分生育成本??赏ㄟ^減免稅收、直接給予財政補貼等方式,補償企業因育兒假增加的雇傭成本,使享受補貼的企業有意愿積極落實育兒假。
育兒假外還需強化托育力量
董登新認為,為鼓勵人口生育,尤其是調動適齡青年人口再生產的積極性,必須全面落實托幼的系統工程。不僅要實施育兒假,還應大力投資建設公立托兒所和幼兒園,并通過政府采購、服務外包的形式鼓勵民辦托兒所及幼兒園,打通托育和入托難的堵點。在父母結束育兒假重返職場后,嬰幼兒能夠直接對接托兒所和幼兒園,最終對接義務教育,形成一個閉環。
“托育和養老是人口老齡化問題的兩個層面,因此要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問題,必須在托幼和養老兩個方面同時施策,一方面要鼓勵生育,解決少子化問題;另一方面也要大力發展養老服務,解決養老的難點問題。”董登新說道。
對此,中國商報記者了解到,國務院已于2019年5月發布《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的幼兒。明確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根據家庭的實際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消費水平提升,提供多層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已有地方對育兒假進行積極探索。遼寧省司法廳于2020年7月24日發布的《遼寧省女職工權益保護辦法(草案)》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歲以下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日育兒假;同年9月,湖北省咸寧市也提出在有條件的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嬰幼兒父母均可申請育兒假,假期最長可至嬰幼兒年滿1歲。(記者 王彤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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