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明年7月起施行 著作權轉讓稅率降為萬分之三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1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數據安全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新修訂的軍事設施保護法、關于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印花稅法、反外國制裁法。
印花稅法明年7月起施行
其中,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將同時廢止。
據中國人大網消息,印花稅法總體上維持現行稅制框架不變,適當降低稅率、簡并稅目、減輕稅負,進一步明確征稅范圍,完善稅收優惠規定等。
隨著印花稅法制定出臺,我國現行18個稅種中已有12個稅種制定了法律,稅收法定加快落實,稅收立法再進一程。
此前外界十分關注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是否下調,在這部法律中,備受關注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并沒有調整,仍然將維持成交額的千分之一的稅率,而且只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征收,不對證券交易的受讓方征收。
不過與現行的印花稅暫行條例相比,印花稅法除了將證券交易印花稅寫入外,還擴大了征稅范圍。印花稅法明確:本法所稱證券交易,是指轉讓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
此外,印花稅法將“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的稅率由萬分之五降低至萬分之三,進一步落實減稅降費,支持創新發展,鼓勵知識產權實施應用。
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處罰更重
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具體而言,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在現行規定的基礎上,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增加生產經營單位被責令改正且受到罰款處罰,拒不改正的,監管部門可以按日連續處罰等規定。
針對安全生產領域“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等問題,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加大對違法行為惡劣的生產經營單位關閉力度,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對主要負責人實施職業禁入。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還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行政處罰信息的及時歸集、共享、應用和公開,對生產經營單位作出處罰決定后7個工作日內在監督管理部門公示系統予以公開曝光,強化對違法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從業人員的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誠信水平。
此外,針對平臺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出現的安全生產新情況,以及一些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新修改的安全生產法也增加了相關規定。
制定數據安全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
數據安全法是數據領域的基礎性法律,也是國家安全領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制定數據安全法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數據是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沒有數據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數據安全法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聚焦數據安全領域的風險隱患,加強國家數據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數據安全審查,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等基本制度。
制定數據安全法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客觀需要。數字經濟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同時各類數據的擁有主體更加多樣,處理活動更加復雜,一些企業、機構忽視數據安全保護、利用數據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問題也十分突出,社會反映強烈。數據安全法明確了相關主體依法依規開展數據活動,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風險監測和及時處置數據安全事件等義務和責任,通過嚴格規范數據處理活動,切實加強數據安全保護,讓廣大人民群眾在數字化發展中獲得更多幸福感、安全感。
制定數據安全法是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不斷推進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建設,以數據為新生產要素的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數據的競爭已成為國際競爭的重要領域。數據安全法堅持安全與發展并重,在規范數據活動的同時,對支持促進數據安全與發展的措施、推進政務數據開放利用等作出相應規定,通過促進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數字經濟,更好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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