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布新規 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標準
12月28日,央行發布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規范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標準,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聯合發布《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自2021年5月1日施行。
《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立足國內市場實踐并借鑒國際經驗,明確了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的基礎性、原則性要求,對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的要件、內容、時點、頻率等作了統一要求。
《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明確,債券信息披露應當遵循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原則,企業、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同時,為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還對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定期報告的主要內容、結構框架、格式體例等提出了細化要求。
《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是完善債券市場基礎性制度的重要舉措,也是規范和統一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標準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有利于提高債券市場信息披露質量和透明度,強化市場化約束,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下一步,在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框架下,人民銀行將繼續會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共同推動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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