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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走低股價下跌 澤達易盛上市意義何在

2022-05-13 15:42:46來源:北京商報  

澤達易盛上市不到兩年的時間,股價從最高86.28元一路跌至最新的12.26元,這背后的原因一方面與上市后持續走低的業績有關,也與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有關。這樣的公司,上市后拿著募集資金卻沒有讓公司的業績變好,一路收割韭菜,完全違背了上市的初衷。

澤達易盛發行價19.49元,上市后開盤價75.1元,最高上漲至86.28元,然后就是一路下跌,顯然,投資者在它上市時是給出了很高預期的,但是這家公司帶給投資者的,只有數不盡的無奈。對于持有澤達易盛的股民而言,只有苦,沒有笑,投資者除了虧損,很難盈利,現在的股價在12元附近,不僅比公司上市時的價格下跌了超過80%,甚至比發行價格也少了近四成,這樣的表現,顯然不是回報了投資者,而是割了投資者的韭菜。

對于澤達易盛這樣的公司,目前公司每股凈資產尚有10.03元,主營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按道理說其12元附近的股價已經不高了,但是其受到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如果財務數據出現問題,那么這個凈資產值的支撐也就毫無意義了。

公司業績虧損,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投資者也就無法預期其會被其他公司重組,如果公司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不排除會被強制退市,那時候投資者將會承受更大的損失。

雖然說科創板公司是比主板公司的風險更高,但是也不能說股票上市后就是一路下跌,公司上市注冊也是經過證監會同意的,多少也得有個保質期,所以本欄提出了對于新股上市質量也應該給出一定的保證,而且澤達易盛還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說明公司不僅僅是經營的問題,還有品質的問題。所以本欄說,如果真的最終確定公司的誠信存在問題,那么上市公司和大股東就應該賠償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損失,以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如何能夠保證二級市場投資者的權益?本欄認為有三個方法。第一個方法是規定如果上市公司業績達不到上市前的承諾,就應該按照發行價格允許投資者回售股票給大股東,即退貨。事實上,在上市公司購買資產時,也有類似的對賭協議,所以IPO過程中也應該有大股東和投資者的對賭條款。

第二個方法就是要求大股東向保險公司購買上市公司質量險,既然有高管責任險,那么自然也應該有上市公司質量保險,即大股東向保險公司投保,如果公司業績達不到上市承諾,就由保險公司向投資者給出賠償,從而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第三個辦法就是今后IPO全部改成先發行可轉債,例如不允許澤達易盛直接發行股票,而是先發行可轉債,如果公司業績能夠讓投資者滿意,那么投資者自然會轉股,公司完成上市;如果投資者不滿意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可以贖回可轉債,盡量拿回自己的本金,以做到自我保護。

本欄認為,澤達易盛的上市,是對投資者的“掠奪”,這樣的上市毫無意義,這樣的公司肯定不止澤達易盛一家。對于這樣上市后只會讓投資者傷心流淚的概念股,最好能夠少上市或者不上市,如果一定要上市,也應該給投資者一個售后承諾,如果業績和股價不能讓投資者滿意,大股東應該補償二級市場投資者,這也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一種體現。(周科競)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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