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又領百萬罰單 系6月以來第三次領罰
不到兩周,民生銀行又領百萬罰單。
6月22日,福建銀保監局公示了一張民生銀行的罰單,民生銀行福州分行因“理財產品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投前調查不盡職;未按工程進度發放貸款”兩項案由被處以100萬元罰款。同時,黃曉林、陳娟、李容三名責任人被予以警告。這已是民生銀行今年6月以來第三次領罰。
6月初,民生銀行莆田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30萬元;在短短一周之后,民生銀行武漢分行又被罰款330萬元,同時沒收違法所得21萬元,合計罰沒351萬元。此次案由因涉及三項違法違規事實,一是違規向關系人發放貸款;二是貸前調查不盡職,違規通過并購貸款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融資;三是違規通過票據轉貼現業務,將票據資產轉為資管計劃,以投資代替貼現,規避監管要求。也就是說,6月以來,民生銀行已領罰481萬元。
據藍鯨財經不完全統計,若是以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準,今年以來,民生銀行已收到12張罰單,共計被罰1111萬元。
從具體案由來看,民生銀行此張罰單涉及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業務。藍鯨財經發現,銀行的上述業務違規操作頻頻出現在罰單中。就在上月,中國銀行收到銀保監會開出的8761.355萬元巨額罰單,涉及違法違規事實達36項,其中一項便是“未按規定向投資者充分披露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風險狀況”。
無獨有偶,國家開發銀行也曾在今年年初因24項案由被銀保監會罰款4880萬元,其中一項為“未按規定向投資者充分披露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情況”。(張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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