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深讀 > 正文

市場監管總局再出反壟斷“重拳” 騰訊阿里巴巴等再被罰

2021-11-23 15:04:52來源:中國商報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再出反壟斷“重拳”。11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4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其中涉及阿里巴巴、騰訊、百度等互聯網巨頭。自去年開始,我國反壟斷監管明顯加強,而隨著前不久國家反壟斷局的正式掛牌,以互聯網為代表的多個行業也將迎來愈發嚴格的監管。

涉及案件數量多、時間跨度長

中國商報記者注意到,與此前相比,此次被處罰的企業不僅數量多,而且不乏騰訊、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聯網巨頭。從時間上看,交易時間跨度也較長,可追溯到多年前。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表示,本次公布的案件均為過去應當申報而未申報的交易,案件數量多、涉及企業廣泛、交易時間跨度較長。依法處理未依法申報案件,既能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維護反壟斷法權威,不斷優化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競爭環境;又能有效督促企業提升合規意識和能力,推動企業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具體來看,阿里巴巴、騰訊系企業涉案十起以上。其中包括: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高德軟件控股有限公司;阿里旅行控股有限公司與萬豪國際控股公司新設合營企業;淘寶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收購餓了么;騰訊控股有限公司與基匯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收購北京騰康匯醫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案;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中國醫療在線公司股權案;等等。

除此之外,北京京東尚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案、滴滴商業服務有限公司收購優點網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權案、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與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案等案件也均在列,涉及多個互聯網巨頭。

從時間上看,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與南京網典科技有限公司收購南京信風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案可追溯到2012年,最新的案件則發生在今年1月10日,為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與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案。

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據媒體統計,以每案處罰50萬元計算,騰訊系、阿里系企業被罰金額都超過了500萬元。

國家反壟斷局成立后的“大動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處罰也是國家反壟斷局掛牌后的“大動作”。11月18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大樓,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掛牌。這也是反壟斷體制的又一次重大調整。

剛剛掛牌兩天就處罰43家互聯網企業,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巍對此表示,這一大動作釋放出多個信號。首先,國家反壟斷局為了實現防范資本無序擴張的目標,已將嚴格監管經營者集中行為作為重要“抓手”;其次,頭部平臺企業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行為依舊是反壟斷監管的重點對象。與此同時,反壟斷強化監管機制呈現全面化、常態化、長效化特征,因而實施壟斷行為的企業應當放棄逃避監管的僥幸心理。

近年來,對于反壟斷的關注不斷增加。此前,市場監管總局已多次開出反壟斷罰單,而隨著國家反壟斷局的成立,反壟斷領域執法監管力度也將進一步加強。浙江省法學會競爭法學會理事劉重陽表示,國家反壟斷局的掛牌是明確的監管信號,直接展現出構建公平有序市場機制的決心,也意味著反壟斷工作在我國將進一步強化、專業化、常態化。

翟巍表示,此次名單中涉及阿里巴巴、騰訊、百度多起以往發生的收購案,這不僅表明平臺經濟領域依舊是我國強化反壟斷監管的重點區域,同時,也代表國家反壟斷局對違法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回溯性調查與處罰的嚴格監管態度。預計未來新修訂的反壟斷法生效后,企業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將面臨更加嚴格的法律責任。在這一背景下,國家反壟斷局勢必在經營者集中監管領域進一步拓展執法廣度,強化執法力度,以有效遏制頭部企業“野蠻生長”態勢。

(記者 祖爽)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相關閱讀

精彩推送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