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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軟件侵害用戶權益 蜜蜂出行年內兩次被點名通報

2020-12-30 13:41:26來源:央廣網  

近日,北京市交通委會同北京市網信辦、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和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共同約談多家在京運營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業及其運營平臺,或將面臨行政罰款、扣留車輛、下架APP等多重處罰。

據了解,此次被約談的企業包括考拉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乾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寧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武漢小象創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等。

北京市交通委會表示,上述企業主要涉及:違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且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電動車登記、未能準確披露服務信息、未建立用戶押金預付金專用賬戶、未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項問題,涉嫌嚴重擾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市場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約談企業中,蜜蜂出行再次“上榜”。公開資料顯示,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蜜步科技”)為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蜜蜂出行”)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93.34%。

應用軟件侵害用戶權益 年內兩次被點名通報

央廣網財經記者梳理發現,工信部官網顯示,2020年11月、12月發布的《關于侵害用戶權益行為的APP通報》(以下簡稱“《通報》”)中,均出現蜜蜂出行。

其中,11月10日發布的《通報》稱,2020年10月26日,工信部向社會通報了131家存在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企業的名單,截至目前,尚有60款APP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其中,蜜蜂出行因存在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違規使用個人信息以及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等四項問題,并因未完成整改,曾被要求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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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于工信部官網)

12月21日,工信部再次發布通報稱,截至目前,尚有63款APP未完成整改,并要求相關APP應在12月28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而蜜蜂出行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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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于工信部官網)

此外,記者在華為應用市場搜索“蜜蜂出行小蜜版”,其APP評論中多個用戶還反映在使用過程中押金、退款、騎行范圍等方面亦存在問題。

共享電單車在京被叫停后 產品仍可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印發《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而在2018年11月開始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中,則進一步明確了北京市“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的規定。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往往存在保養維護不及時、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運行安全風險高、電池污染嚴重等多重隱患,租賃電動自行車的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未接受過專業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技能訓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加之電動車自重大、速度快,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帶來較大的傷害和損失。

今年7月,小蜜電單車漏電導致北京市一市民右手被深二度電弧燒傷。隨后,蜜步科技被處以5萬元罰款頂格處罰并責令限期收回全部共享電動單車。同時,北京市交通委稱,事發后該平臺多次變更經營主體及企業法人,企業注冊地址也已無人辦公。

天眼查信息顯示,蜜步科技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電動車出行服務提供商,其旗下控股多家公司,其中涉及4家出行類公司,包括蜜蜂出行、人人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金臺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騎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此外,蜜步科技實控人李如彬還持有寶駕(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64.7%股份。

而上述幾家公司產品包括蜜蜂出行、蜜蜂出行小蜜版、人民出行、騎士出行、蜜步換電等。

其中,今年3月“人民出行”因違規運營租賃電動自行車被處以5萬元行政罰款,為《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北京對共享電單車企業開出的首張罰單。同時,北京市交通委責令項目合作方限期回收所有“人民出行”租賃電動自行車。

記者分別下載“人民出行”和“蜜蜂出行小蜜版”發現,前者已無法在北京使用,而后者記者以使用者身份向客服咨詢北京地區用車范圍,對方稱,“北京地區西二環和南二環去不了,運營區域很小,但北邊和東邊運營區域較大,差不多可以到五環左右。”(記者 楊崇)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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