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威懾力 開啟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征程
對于資本市場而言,有進有出、優勝劣汰是正常的市場生態,也是市場實現良性循環發展的基礎。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12月28日在中國資本市場建立30周年座談會上,談及“乘勢而上,開啟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新征程”時,三次提到退市相關內容。第一次是“聚焦‘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等核心任務”;第二次是“我們將以注冊制和退市制度改革為重要抓手,加強基礎制度建設”;第三次是“進一步暢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強化優勝劣汰”。
此外,證監會首席律師焦津洪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強化重大證券違法犯罪案件懲治和重點領域執法。對證券違法活動持續保持“零容忍”的態勢,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施策,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市場禁入、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等手段,與刑事追責、民事賠償等共同形成全方位立體式追責機制。
“強化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威懾力,可以約束市場主體的行為,從源頭上減少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降低重大違法公司對資本市場的干擾,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舉還可以保障資本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證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華財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長、行業分析師謝彩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強化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威懾力,對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讓重大違法上市公司強制退市,有利于建立進出有序的資本市場規則,避免市場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另一方面,對重大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有利于規范其他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和資本市場行為,從而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
12月14日晚間,滬深交易所向市場發布了退市新規的征求意見稿。其中,重大違法類指標方面,新增“造假金額+造假比例”的量化指標,進一步明確財務造假退市判定標準。
中航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董忠云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次擬新增的相關重大違法類指標是對癥下藥破頑疾,建章立制堵漏洞的務實之舉。
“新增重大違法類指標,提高了對重大財務造假及造假情節特別惡劣的企業,在退市衡量標準上的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謝彩認為,對于某些財務造假、管理不規范的上市公司而言,很可能會出現雖在財務造假方面未能觸發退市指標條件,但觸發了其他退市條件而進入退市流程的情況。
此外,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簡稱“修正案”),并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刑法修改和證券法修改相銜接,大幅提高了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和操縱市場等四類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為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朱奕奕認為,退市新規征求意見稿強化了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威懾力,修正案則加大了對相關證券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高了違法成本,這些均對市場主體起到事前警示約束、事后打擊處罰的作用,完善了現有資本市場治理的相關規定,形成了監管措施、行政、刑事、民事責任全方位綜合治理、追責的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可以為我國未來全面推行注冊制改革保駕護航,有利于資本市場生態良性循環,吸引長期資金進入我國資本市場,增強對上市公司尤其是對科創類產業投入大、研發周期長的企業的長期資金支持,從而有效提升我國直接融資比重。”謝彩總結說。(昌校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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