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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面針對“出口端”發力 企業有序退出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減負”

2021-02-05 09:54:22來源:證券日報?  

隨著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我國營商環境不斷優化,對于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而言,創設和退出兩個環節曾經的“相見時難別亦難”已經得到了顯著改善。近日,政策面針對“出口端”進一步發力。

2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完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退出相關政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要完善中小微企業簡易注銷制度,使中小微企業在開辦便利的同時退出也便捷,促進改善市場主體結構,提高市場主體活躍度。二要建立企業破產和退出狀態公示制度,完善信用機制建設,促進公平競爭。三要保障破產程序依法規范推進,強化管理人依法履職責任,依法保護職工和債權人、投資者等權益,依法打擊企業破產或退出中惡意逃廢債行為等。

筆者認為,中國經濟處于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部分產業結構、模式可能發生迭代或范式變遷;即使是變革較小的行業,也會因為充分的市場競爭產生優勝劣汰,部分企業退出可以說是為經濟發展“減負”。因此,部署完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退出相關政策有著相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同時,資本市場的退市制度優化,與本次部署具有相同的內在邏輯,資本市場也應完善部署上市公司常態化退市工作。

首先,能入能出、能進能退的“出入口”設置,是市場自主實現“吐故納新”的前提,是提升市場主體活躍度的基礎。從生產要素配置維度來分析,便捷的退出機制,是生產要素更好發揮力量的必然要求。

在上述三方面舉措中,“完善中小微企業簡易注銷制度”被放在首位。企業注銷是企業對于曾經承載的土地、資本、人才、技術、數據等生產要素的“告別”。對于即將重新進入流通市場的生產要素而言,“告別”的儀式感不可或缺。因為,生產要素的權屬、價值貢獻的轉移,需要法律意義上的確權,企業注銷無疑是對原有法律關系的剝離,并為成立新的法律關系創設條件。

發改委日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全年新設市場主體2500萬戶左右,實現了逆勢大幅增長。事實上,新設企業的創業者,不僅包括創業“小白”,必然也包括經歷過“創設-退出-重新出發”的創業者,對于他們而言,“以退為進”不僅是生存的必然,更是發展的優化;對于市場而言,除了需要政策“穩”和“保”的情況,無論是劣質資產出清式或產業升級式的退出,都是生產要素和生產力的勝利。

其次,解決中小企業“退出難”,并不是讓企業不負責任的“一退了之”,而是協助企業、債權人等相關主體及時止損;從宏觀面來看,也是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減負”。

國務院常務會議在部署中強調,“建立企業破產和退出狀態公示制度”“完善信用機制建設”。這些政策與前述的便捷退出形成了政策合力——企業可以便利進出,但其前提是行為透明、合規。這既是給市場主體明確行為邊界,也是協助相關方獲得穩定的預期。同時,“依法打擊企業破產或退出中惡意逃廢債行為”等部署,在威懾心存僥幸者的同時,提供了對于利益受損相關方面的司法救濟,從而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政策閉環。

對于經濟發展整體而言,這些政策無疑能夠減少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擾動因素,實現“減負”目標。

第三,對資本市場而言,企業退出(即退市)也是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

資本市場的投資端雖然不斷有增量資金進入,但是其在特定時點的規模是有限的,市場生態所能夠承載的融資訴求也有著合理范圍。只有融資端的質量提高,才能激發投資端資金的增加并形成更高水平的投融資平衡。因此,多元退市中的“退”并不僅僅意味著問題公司的告別,更寓意資本市場與更多優質公司的遇見。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此前曾撰文表示,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是“十四五”時期資本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

筆者對此深以為然。在注冊制維度下,符合經濟高質量發展方向和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資產有了更契合的融資渠道、更高效的融資環境,問題公司的“殼價值”逐步歸零。讓優質公司和資產以市場化的方式完成發行,會成為資本市場新常態、新共識。

綜合來看,對于行進中的中國經濟、中國資本市場而言,保持和提升市場主體的活躍度,不僅需要在企業設立、運營以及投融資過程中深化“放管服”改革,也需要為主觀或客觀上確需退出的企業提供暢通的出口,從而真正實現生產要素向更適配的方向高效流動,讓中國經濟進一步迸發活力。(張歆)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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