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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時效中斷是什么意思?民事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的區別

2023-05-05 15:15:36來源:名企時報網  

民事訴訟時效中斷是什么意思?

訴訟時效中斷,也稱追訴時效的更新,是指在時效進行期間,因發生法律規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法律規定的事由終了之時,時效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失請求利益的時效制度。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律關系安定,及時結束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確定狀態,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的區別

1、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有三個區別,分別是:

(1)發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后者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

(2)發生的時間不同。前者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后者在整個訴訟時效過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前者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后者重新計算。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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