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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收養手續該怎么辦?民政局辦收養證要多久

2023-07-07 14:16:01來源:法律解答網  

民政局收養手續該怎么辦?

民政局收養手續辦理是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民政局辦收養證要多久?

在民政局辦理收養證需要三十個工作日左右,具體要根據民政部門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效率確定,法律規定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收養子女或者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收養子女或者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

辦理收養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第七條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登記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公告期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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