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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險企罰金已超億元 監管喊話“了解你的合作方”

2020-06-30 13:51:59來源:證券日報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年內保險業面臨的行政處罰金額已超億元,較去年同期明顯增長。

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秘書長王向楠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罰單金額上升一方面說明保險經營中積累的不規范問題較多,銷售競爭和新營銷模式催生出了新問題;另一方面,監管層全面強化對各保險業務環節和各類中介的檢查,違法違規處罰金額相應提高。

此外,銀保監會于近日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從8月1日起施行。嚴監管環境下,險企更需要增強合法合規意識,為業務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半年罰金超億元

今年以來截至目前,保險行業面臨的行政處罰罰金已經超過1億元。其中,一季度罰金總額約為7000萬元,二季度罰金總額雖然環比有所減少,但部分地方集中開出了一些大額罰單,案例也較為典型。

具體來看,二季度的保險業罰單皆由銀保監局和銀保監局分局開出。其中,廣東銀保監局連續開出10張罰單,針對相關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罰金總額超過800萬元。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郝演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無論市場經營環境如何,企業經營首先應該做到合法合規,監管部門處罰力度大也說明了其規范市場發展的決心。當然,從市場整體情況來看,受處罰的公司畢竟是少數,企業受到處罰必須從自身經營管理入手分析原因,解決問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從險企被處罰的原因來看,不少都是長期存在的老問題。例如,財險業虛構業務、編制虛假材料并套取費用、給予投保人合同之外的利益等。對此,王向楠認為,老問題之所以長期存在,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市場競爭激烈,違規能帶來超額收益,另外,險企的分支機構、從業人員和合作機構不斷增加,一些老問題的責任人是新主體。

而根據銀保監會新近發布的《辦法》,對當事人有幾種情形之一的,將依法從重處罰,其中,第一種情形即為屢查屢犯。這就要求保險機構必須知錯就改,否則重犯老問題或將被罰得更重。

此外,《辦法》提及,對當事人不配合監管執法的,將依法從重處罰。《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今年上半年的行政處罰案例發現,其中有多起阻礙監管機構依法檢查的案例。

具體來看,國任財險通遼中心支公司因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被罰款20萬元;人保財險遵化支公司因妨礙依法監督檢查以及編制虛假資料,被罰款90萬元,同時,該支公司經理任職資格被撤銷;廈門天地泰保險代理公司、廈門惠晟保險代理公司,以及廈門市天地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皆因編制和提供虛假報告報表、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被責令停止接受全部新業務3年。

《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拒絕或者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此外,上半年還有部分險企因拒不履行賠償義務而受到處罰。記者注意到,有兩家財險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別因此被罰款12萬元和26萬元。對此,有業內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種情況一般是在處理保險投訴的過程中,保險監管機構判定保險機構應當賠付而其沒有賠付,最后險企既要認罰還要認賠。該人士提醒,險企需要按照合同開展商業行為,既要防止保險欺詐,對于應當賠付的也要做到應賠盡賠,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

監管強調險企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營銷模式以及保險銷售環境等多方面因素的變化,保險公司的合作機構數量、合作模式也更多。在此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違法違規現象。上半年,多家保險機構因為委托無保險代理資質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而受到處罰。

例如,太保財險哈爾濱中心支公司、國壽財險哈爾濱中心支公司、平安財險哈爾濱中心支公司、人保財險豐南支公司等險企,在今年上半年皆有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的行為。同時,太平財險惠州中心支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義務被處罰。

而隨著短視頻、直播帶貨等互聯網銷售新模式的興起,不少保險公司、保險銷售機構、互聯網平臺以及保險營銷員等開始嘗鮮這一新模式,其中的風險隱患引起了監管機構的重視。

對此,北京銀保監局近日發布提示稱,合規風險隱患需要重視,特別是存在有的機構混淆線上線下保險業務進行監管套利,有的保險短視頻、直播主體不具有合法資質,有的保險短視頻、直播內容存在誤導宣傳等諸多問題。

北京銀保監局要求,保險機構應當充分“了解你的合作方”,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不得以信息技術費用、推廣費用、咨詢費用等名義變相支付保險銷售傭金。

業內人士表示,持牌經營是經營保險業務的底線。2019年4月份,銀保監會發布的《關于印發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禁止第三方平臺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我國保險中介市場機構體系規模龐大,針對該市場的監管從未停歇。目前,監管機構進一步強調險企的責任,要求保險公司建立權責明晰的中介渠道業務管理制度體系,“了解你的合作方”,就是要從源頭上堵住違法違規現象。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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