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春年”被稱為“寡婦年” 專家如何解讀“無春年”
近日,網上與微信頻傳“無春年—寡婦年—倒春寒”,其邏輯思維是沒有“立春”的農歷年,被稱為“無春年”,像2021年“立春”在春節前,按公歷為2月3日,可農歷春節卻在2月12日,這樣就被作為“無春年”。據說正因為無“立春”缺乏“陽氣上升”,故便流傳出“寡婦年,倒春寒”之說。
對此,1月24日記者采訪了中國氣象局荊州農業氣象試驗站從事60余年農業氣象研究與實踐的專家黃智敏,他明確回答,這是一種唯心的邏輯推理,不妨可查閱分析歷史氣象資料,所謂的“無春年”與“倒春寒”間,并不存在因果或氣候變化脈沖韻律關系。
江漢平原部分小麥、油菜長勢不夠理想 黃智敏 攝
黃智敏說,不少人可能還不清楚二十四節氣屬公歷,是以地球圍繞太陽公轉時段制定的,地球公轉一圈也就是一年為365.24天,而春節是按農歷根據朔望月(29.53天)制定的,農歷以12個朔望月為一年只354天,比陽歷少11天。古人為了協調農歷與公歷的一致性,就采取了“十九年七閏月”法,這樣農歷閏年因有十三個朔望月,比陽歷多出十九天。凡是農歷閏年,把“立春”也囊括進去了,成了二十五個節氣,而農歷的平年,就只有二十三個節氣。這樣在19年的周期中,“雙春”年和“無春”年各有七年,“單春”年只有五年。像2020年是雙春年,2021年就成了無春的所謂 “寡婦年”,就被派生出所謂“不宜”婚嫁,這還不夠,又借此無春牽強附會的引出“倒春寒”!
在弄清上述后,對“寡婦年,倒春寒”也該質疑了。這里不妨隨意舉兩個有春年發生“倒春寒”的例子:像即使“雙立春”的2009年,可謂“陽氣上升”更旺吧?但春季湖北省在3月底到4月初,卻出現大范圍的持續低溫雨(雪)天,一些地方日平均氣溫連續8天低于12-10℃, 4月1-2日恩施自治州、宜昌市所屬多縣市降中到大雪,積雪深度6-10厘米,高山地區還出現冰凌現象。2020年也是“雙春”年,在暖冬之后,3月上中旬氣溫也明顯偏高,可下旬卻出現了“倒春寒”,27-31日日平均氣溫連續降至10.6-6.7℃,鄂西北、湘北、蘇南等地還降了雪。可不少所謂“無春年”卻沒有“倒春寒”。
“據湖北省武漢區域氣候中心初步預測,今年3-4月整體氣溫偏高,入春提前,無‘倒春寒’天氣。”黃智敏說,由于今冬江漢平原小麥、油菜受播種期陰雨低溫漬害與前冬低溫影響,有的長勢不夠理想,加之在氣候變暖中極端天氣不時會發生,為確保糧食生產安全,在充分利用氣候資源中,對旱、澇、風、冷(凍)等氣象災害的防御不可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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