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實行“學法減分”減免駕照記分 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減免6分
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只有12分,對于駕駛員來說,如果交通違法被記滿12分怎么辦?今日,記者從駐馬店市交通管理支隊獲悉,河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以下簡稱“學法減分”)政策1月25日開始實施,符合條件的駕駛人可以通過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的扣分,最高可減免6分。駐馬店交警在“交管12123”手機APP 平臺已經開通網上學法減分功能。
針對“學法減分”這一政策,市交通管理支隊法規科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詳細解讀。
【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減免6分】
據介紹,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區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并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網上學習(3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每次學習不得少于5分鐘)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參加現場學習(每次不得少于1小時)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2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每次1小時),一次減免1分。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減免可達6分。
申請學法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周期內有記分。在當前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的,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18分。
【有以下七種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
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學法減分的途徑有哪些?】
一是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二是在開通現場學習、考試的地方,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考試;三是在開通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的地方,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目前,交管部門開通有網上學習、考試學法減分平臺;后期視情開通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等學法減分方式。
網上“學法減分”整個流程分為4個步驟,分別是網上學習考試申請、網上學習、網上考試、駕駛證減分。機動車駕駛人登錄“12123”APP,選擇“學習教育業務”模塊,即可進入“學法減分”申請頁面。
警方提醒,在學習和考試過程中不要接打電話或退出APP,否則會影響學習、考試結果。
【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參加考試】
完成一次學習后,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未答累計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并退出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在收到審核結果后24小時內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并告知復核結果。
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將會面臨的后果是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的相應學法減分時段無效;3個記分周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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