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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快播報】《我不是藥神》因照片侵權被判罰2萬

2022-07-08 05:34:41來源:Bianews鞭牛士  


(資料圖)

近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一則一審民事判決書。

原告訴稱,被告壞猴子公司未經許可,在涉案電影《我不是藥神》中,使用了其在印度旅行期間拍攝的印度新德里建筑物照片,要求被告賠償其48萬元。

而被告壞猴子公司辯稱,涉案作品標識有“Aperlink”字樣,被訴侵權作品與涉案作品差異明顯。

法院認為,電影《我不是藥神》的片頭第2分35秒,在照片墻中出現了他人在旅游期間拍攝的作品,鏡頭時長為2秒。電影中使用的照片與原告涉案作品畫面結構、色彩、拍攝角度、光影基本一致。

為此,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侵權,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萬元,并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法制日報》刊登致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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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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