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金融 > 正文

寶馨科技易主引關注 深交所就寶馨科技易主事項下發關注函

2020-12-01 08:56:12來源:北京商報  

易主接連未果的寶馨科技(002514),再覓到新主。近期,寶馨科技發布公告稱,江蘇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江蘇捷登”)通過受讓股份以及委托表決權的方式,成為寶馨科技的控股股東,馬偉成為新實控人。11月30日晚間,深交所就寶馨科技易主事項下發關注函,公司需說明委托表決權是否合法合規。

寶馨科技的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東擬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770.1714萬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5%) 轉讓給江蘇捷登,標的股份轉讓價格為7元/股,標的股份轉讓的總價款(含稅)共計約1.94億元。 與此同時,陳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汪敏承諾自標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約1億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18.25%)的表決權委托江蘇捷登行使。標的股份交割完成且《股份表決權委托協議》生效后,江蘇捷登合計持有上市公司23.25%的股份表決權,成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馬偉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寶馨科技表示,公司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馬偉,將有利于優化和完善公司股權結構,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供有利資源支撐,對公司未來發展將會產生積極影響。

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寶馨科技結合委托表決權對應的股份性質、限售情況、承諾事項等,說明表決權委托的原因及合法合規性,委托方與受托方是否存在后續股權轉讓或其他安排;同時說明本次委托表決權安排是否“無條件且不可撤銷授予代理權”,如否,需披露委托表決權期限、前置條件及該條件對受托人支配表決權的影響。

深交所還要求寶馨科技說明本次表決權委托是否有對價支付安排或其它類似安排。若有對價支付安排,說明對價支付情況及合理性。若沒有對價支付安排,說明無對價支付情況下,陳東和汪敏委托表決權的原因及合理性,陳東和汪敏如何保證自身權益,未來受托方行使表決權時與委托方利益發生沖突時的解決方案,是否存在因利益沖突收回表決權委托的可能性及合規性。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寶馨科技進行采訪,不過對方電話未有人接聽。

自2019年以來,寶馨科技多次籌劃實控權變更事宜,但均未果。這背后,寶馨科技的業績承壓凸顯。

寶馨科技主要從事醫療器械鈑金件、各種精密鈑金結構件、充電樁、智能消費設備、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環保設備、能源設備、軌道交通設備、運輸設備、自動化設備及其相關零部件的研發、生產、銷售。數據顯示,2019年寶馨科技實現的歸屬凈利潤約6629.74萬元,同比下降29.7%。今年前三季度,寶馨科技實現的歸屬凈利潤則虧損約4682.96萬元,同比下降159.8%。

另外,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寶馨科技實控人陳東持有公司股份約1.1937億股,其中約1.1894億股處于質押狀態。

(劉鳳茹)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