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保險+期貨”推廣和普及 服務鄉村振興期市大有可為
昨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簡稱鄉村振興促進法)正式施行。該法是為了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制定的,其中,第六十四條提出“豐富農產品期貨品種,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和風險分散功能”。這為新階段期貨市場服務“三農”、助力鄉村振興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
豐富和完善農產品期貨品種體系
據期貨日報記者統計,目前我國期貨市場已上市64個商品期貨品種,農產品期貨占近一半,基本覆蓋了糧食及深加工、油脂油料、畜牧養殖、林果、蔗糖、棉花等農業領域,期現價格相關性保持在較高水平,在服務“三農”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具體來看,鄭商所已上市小麥、棉花、白糖、粳稻、菜籽油、蘋果、花生等14個農產品期貨,以及白糖、菜粕、棉花3個農產品期權;大商所已上市大豆、玉米、豆粕、生豬、雞蛋等12個農產品期貨,以及玉米和豆粕2個農產品期權。另外,上期所還上市了天然橡膠期貨、20號膠期貨和天然橡膠期權。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為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服務“三農”和鄉村振興,我國需進一步豐富和完善農產品期貨和期權品種體系。
“首先,應建立以需求為導向的農產品期貨上市機制,對價格波動幅度大、關系國計民生的農產品要優先上市,如雞肉、牛肉等。其次,要積極完善現有農產品產業鏈品種體系,如在花生期貨上市后,研究開發花生油和花生粕期貨品種,使花生產業鏈各主體能通過期貨市場對沖市場風險。最后,加快研發推出已上市農產品期貨的期權產品,滿足農業生產者和相關企業多樣化的風險管理需求。”上述業內人士說。
在方正中期期貨農產品研究員朱瑤看來,我國是農業大國,未來可供研究開發的農產品期貨還有很多,單靠期貨交易所進行研究需要花費較大的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難以保證產業急需的農產品期貨快速上市。他建議,將一些農產品期貨的基礎性研究工作交給重要產區、銷區和貿易集散地,由相關組織或機構進行上市可行性研究,再將研究報告轉至交易所,以此加快農產品期貨研發和上市進程。
上市流程方面,前述業內人士認為,目前我國期貨品種上市實行審批制,流程相對繁瑣,未來可借鑒國內證券市場和境外成熟市場經驗進行注冊制試點,提高期貨品種上市效率。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更好服務鄉村振興,大商所將進一步加強涉農產品、工具供給,立足實際,著眼長遠,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影響大的區域性農產品的研發力度,推動實現大宗商品與中小宗商品分別定位、錯位發展,不斷擴大服務鄉村振興的覆蓋面。一是加快推進乙醇、果葡糖漿、原木等品種研發上市,延伸玉米、木材產業鏈;二是加大中小品種研發力度,加快推動干辣椒品種上市;三是豐富農產品期權工具,推進棕櫚油、豆一、豆油等農產品期權上市。
除進一步豐富農產品期貨品種外,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認為,交易所應在現有已上市農產品期貨品種上下功夫,做精做細做深,比如在交割方面,增加替代交割品種,引導農民種植結構調整;增加交割地點,讓更多地區的涉農主體享受到期貨市場帶來的好處。
加大“保險+期貨”推廣和普及
作為期貨市場服務“三農”的重要創新模式,“保險+期貨”連續多年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已經成為期貨市場服務“三農”、促進農業現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期貨、期權、保險都是風險管理工具,三者在本質上是共通的,具有天然的聯動基礎。農業保險的發展趨勢由單純的保自然風險向保收入轉變。期貨、期權的核心功能是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可嵌入農業保險產品中,推動農業保險產品升級,為農戶提供更全面的風險保障。“保險+期貨”也由此而生。
在市場人士看來,“保險+期貨”作為一種新型金融支農模式,實現了農業保險與期貨、期權等金融工具的聯動,可助力解決“豐產不豐收”、價格風險難以分散等農業生產經營難題。
“進一步支持廣大鄉村特別是脫貧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壯大,就要提高優勢特色農產品與期貨、期權市場的對接,創新運用金融政策與工具,助力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該人士說。
據期貨日報記者了解,近年來“保險+期貨”創新模式層出不窮,很好滿足了農業領域多層次風險管理需求。“保險+期貨+銀行”模式通過與銀行合作為農戶的耕種提供資金支持;“保險+期貨+訂單收購”模式通過與產業鏈中下游企業合作,不僅解決了農戶銷售問題,而且可以將下游企業需求有效傳達至種植端,提高農產品供給效率。
胡俞越表示,“保險+期貨”過去是試點,未來應該把“保險+期貨”發揚光大,使“保險+期貨”常態化和普惠化,讓更多的農民享受到“保險+期貨”的好處。在各交易所的支持下,期貨公司應積極聯合相關各方,和地方政府、農業專業合作社合作,把廣大農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將“保險+期貨”推廣開來,使其惠及更多農民、農業企業、農業產業。
持續創新更好服務鄉村振興
“鄉村振興的關鍵在于產業興旺。期現貨市場的有效銜接,能夠在促進產供銷環節實現有效風險管理的同時,對生產及倉儲物流等方面提供更為明確的標準依據,有助于推動農村相關產業發展壯大,帶動農業標準化生產以及加工包裝物流等各環節的發展。”鄭商所相關負責人曾如是說。
據介紹,未來鄭商所將在維持前期“保險+期貨”試點縣域基本穩定的基礎上,新增或調整試點縣域向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強化與地方政府對接合作,積極推動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試點覆蓋更多“保險+期貨”項目;持續推進試點降本增效,力求保險條款通俗化、標準化;積極引入競爭性報價機制降低項目操作成本,拓展“保險+期貨”的延伸服務,引入銀行、龍頭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和訂單收購服務。
“新形勢下,大商所將持續探索創新市場機制模式,幫助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更好應對生產經營風險,發揮期貨市場助力‘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獨特作用。”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打造與高質量發展相匹配的衍生產品格局。一方面,加快推進農產品衍生工具上市,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影響大的區域性農產品的研發力度,在場外業務上引入更多高品質涉農品種,擴大期貨衍生品服務“三農”的覆蓋面。另一方面,全方位提高農產品市場運行質量,優化已上市品種合約規則和交割庫布局,提升農業產業鏈參與者的套保效率,真正推動大品種成為大產品。二是聚焦發展產業,放大“保險+期貨”功能,發揮鎖定風險、鞏固生產、穩定產銷關系等作用,通過創新服務模式、擴大種植類縣域覆蓋和養殖類分散項目范圍,加強與地方政府聯動、優化資金支持比例等,助力鄉村振興的“最后一公里”。三是繼續做好過渡期幫扶工作,保持幫扶力度不減,探索實施“品牌性”項目深化幫扶路徑,綜合運用產業幫扶、教育幫扶、健康幫扶、消費幫扶等手段,持續鞏固對口幫扶地區脫貧成果,落實黨中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要求落地生根、結出碩果。
在朱瑤看來,未來隨著更多農產品期貨和期權新品種的上市,期貨市場服務“三農”的范圍和領域將越來越廣,“保險+期貨”等創新服務模式將在服務鄉村振興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呂雙梅)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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