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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通報批評21家公司 劍指人身險市場合規漏洞

2021-07-06 10:23:44來源:北京商報  

長險短做、銷售誤導、虛列費用……人身險市場諸多亂象又迎監管“當頭棒喝”。7月5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發布關于《關于加強規范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落實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點名批評了人保壽險、太保壽險、泰康人壽等21家人身險公司及部分分支機構存在粗放發展、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及諸多頻發市場亂象。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通報》的出爐,能進一步震懾人身險市場違規亂象,而這些亂象的滋生是行業發展中多種不足的體現,整治這些亂象是艱巨的工作,需要堅定不移、持之以恒。

通報批評21家公司劍指人身險市場合規漏洞

代客操作手機投保?宣稱保險產品將停售、鼓動抓緊購買?長險短做、變相理財?這些早已上了監管“黑名單”的人身險亂象,再次出現在銀保監會“通報批評榜”上。

正所謂“欲速則不達”,激進發展模式雖或帶來一時的規模迅速擴張,然而其中的合規隱患亦引人矚目。《通報》顯示,部分人身險公司仍然延續粗放經營模式,靠激勵政策短期內獲取業務規模高速增長。比如人保健康等“開門紅”期間實際銷售情況大幅高于報告的業務發展計劃;農銀人壽等2021年一季度保費收入同比增速超50%,完成全年計劃的70%以上;泰康養老云南分公司在長期護理保險投標活動中違反行業自律約定等。

北京商報記者從行業交流數據獲悉,《通報》此處點名的7家險企均在今年一季度創下兩位數乃至三位數增長率。比如泰康養老一季度保費同比增長達50.72%,人保健康一季度保費增速甚至高達179.29%等。

與此同時,部分人身險公司的風險防控機制亦呈現出“營養不良”的不健全狀態?!锻▓蟆分赋觯斝湃藟鬯拇ǚ止韭靡怆U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問題;百年人壽重慶分公司工作人員操作客戶手機,用微信公眾號私自申請并侵吞保單貸款;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工作人員違規辦理保單貸款欺騙投保人;人保壽險、泰康人壽等風險排查應對機制不健全,從業人員管理失范,風險處置能力不足。

“原因更多在公司治理層面,激進發展模式是風險防控機制的原因,二者是市場亂象的原因。”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企業可根據《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中已經或將要發布的一系列規章要求,嚴格遵守。查出真有問題的話,根據情節,加重直接處罰或提高資本要求。”

而對于屢屢見諸保險監管罰單的人身險市場亂象,《通報》則表示,太保壽險等多地分公司出現虛列費用、虛構中介業務等違法違規問題;中英人壽湖南分公司、中意人壽黑龍江分公司、中信保誠河北分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夸大產品保障、炒作停售行為等。

對此亂象成因,王向楠分析稱:“市場競爭激烈;公司內部制定的考核要求較高,壓力層層傳導;有的保險銷售及后續服務人員缺乏勝任的能力;處罰力度不夠。”

“目前看,競爭整體上是好事,但并非競爭越激烈就越好。”王向楠建議,可結合具體領域來避免過度競爭;對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做出改進要求;提升業務人員的綜合能力;加大處罰力度。

整改問責、健全機制、加強內控監管高壓將持續

實際上,此次《通報》的出爐,建立在去年10月底發布的《關于加強規范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基礎上。

彼時,為進一步規范人身保險市場秩序,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面向提前布局而又亂象叢生的2021年人身險“開門紅”市場,《通知》應運而生。文件要求各人身險公司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科學制定發展規劃;以保險消費者需求為中心,公平合理設計保險產品;以依法合規為紅線,嚴格規范銷售行為。

在對于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力度的方面,彼時《通知》便列出六條負面清單,對捆綁銷售、銷售誤導、停售炒作、不當宣傳、違規返傭、惡意競爭等違法違規及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劃重點”,并提出了公司自查、監管督查等方式相結合的工作要求。

去年底,銀保監會又發布《關于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及監管報告報送有關問題的通報》,進一步強調各人身險公司應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全面報送2021年業務發展計劃,同時加強業務管理和銷售行為管控,防范誤導風險和激進經營風險,維護穩定經營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落實的重要性何在?王向楠表示:“這些市場亂象是行業發展中多種不足的體現,整治這些亂象是艱巨的工作,需要堅定不移、持之以恒。激進發展模式和風險防控機制是造成各類市場亂象的原因,前者更抽象,后者更具體,需要標本兼治。”

而對于下一步工作要求,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在《通報》中指出,要認真開展整改問責、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內控合規建設。

首先,各人身保險機構要認真反思存在問題和深層次原因,對公司經營理念、產品設計、市場行為、客戶服務、內控管理等進行全面審視,研究提出解決問題、化解風險的根本措施。要端正態度,對自查和監管檢查發現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頓方案,深入推進整改落實。對于責任落實不力的部門、分支機構及公司高管人員,要進行嚴肅問責。

其次,各人身保險機構要強化風險防控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涵蓋各類風險的長效機制,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建立可疑業務篩查模型,創新風險防控手段,加強風險監測分析,對突發、多發、頻發的風險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要認真梳理排查各類風險點,查找風險管理中的薄弱環節,針對性的優化管理流程,全面加強風險管理。

最后,各人身保險機構要認真開展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高管人員以上率下,調動各級員工的積極性、自覺性,共同打造良好的合規氛圍;加強內控過程管理,進一步梳理、明確各業務條線、崗位的流程和職責,增強制度執行力;加大內控合規指標考核力度,構建強有力的追責機制,打造“不敢違規、不能違規、不想違規”的合規風氣。

“監管部門將繼續保持監管高壓,嚴厲打擊市場各類不規范行為,對查實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從嚴處罰,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通報》如是表示。(陳婷婷 周菡怡)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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