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小客車指標配置新或將出爐 將對個人名下小客車數量進行限制
12月3日,一份關于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置新政的文件在廣泛流傳。相關內容顯示,該文件為北京人民政府令第296號《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2020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核實網傳文件的真實性以及具體細則,12月4日記者撥打了北京交通服務監督熱線。對此,平臺工作人員答復稱:“目前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并未接到新政策發布的通知,相關政策也沒有在官網發布,從我們所了解到的情況,目前這個政策確實還沒有出臺,目前還是以現行規定為準。”
《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相比現有規定,新規主要變化是對個人名下小客車數量進行了限制。需要指出的是,其中《規定》第十條明確:“本市采取措施打擊利用或者違反指標管理措施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
當記者問及第二輛以上如何認定,多余車輛如何退出、將以何種方式退出時,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可以持續關注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信息管理系統的搖號方法,如果有改動會第一時間在網上發布。
事實上,早在今年6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員就曾發布通告,對擬修訂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而此次網傳文件很多細則表述確實也與征求意見稿內容基本一致。
據記者了解,此前征求意見稿主要調整內容包括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取消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調整配置時間等多個方面。
其中,征求意見稿中確立了“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的原則,即一人名下多車的,車輛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車輛報廢,需要更新時只可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同時,允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向其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父母、子女轉移登記多余的車輛,但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系存續期需滿1年。
同時,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成為征求意見稿中最為核心的內容。新增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在普通指標配置時,通過家庭積分賦予“無車家庭”遠高于個人的中簽概率;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除分配給單位和營運車的指標配額外,首先拿出80%的指標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
對此,北京市交通委新聞發言人容軍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搖號措施將關注無車家庭,而且更關注家庭成員數更多的家庭,讓小客車指標的配置增加精準。
容軍表示,對于機動車搖號的問題,交通委一直在做深化研究,接下來的研究方向是如何讓這個指標發揮更大的作用。“下一步,可能會更關注無車家庭。那么這個家庭有可能是夫妻兩個人,也有可能是四世同堂。如果這兩個家庭都擺在我們面前的話,首先要照顧的是人更多的家庭。在談到家庭人數如何判斷的問題時,容軍坦言,這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交通部門正在研討通過個人信用、公示等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記者登陸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查詢顯示,北京市2020年小客車指標年度配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額度4萬個,新能源指標額度6萬個。其中,普通車個人指標額度占年度指標配額的95.5%,共計38200個;新能源個人指標額度占年度指標配額約90.3%,共計54200個。
“考慮無車家庭固然重要,但也應正視新申請新能源車的消費者需要等9年才能購車這一事實。”在中汽協有形市場商會常務副理事蘇暉看來,全年的新能源汽車指標數并不能滿足消費者旺盛的購車需求,應適度增大新能源牌照數量。
“北京限牌配額應適度增大,對穩定2020年汽車消費有重大意義。”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汽車限購令是為了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緩解交通壓力,通過搖號分配指標的方法的政策,不同地區應具有不同的要求。
崔東樹認為,未來疫情過后,一些城市可能會出現突擊購車現象。如2003年時就曾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費者的購車,有了車就意味著有了相對獨立安全的出行環境。在此背景下,無車用戶、SUV產品用戶可能會是購車主力。“不過目前來看,在北京市很難實現,因此對于車企來說,與其指望搖號,不如專注換購市場。”崔東樹說道。(龔夢澤)
責任編輯:hnmd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