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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將實施 宣稱“食品級”“可食用”涉違規

2021-12-25 13:54:32來源:黃琳燕  

2022年1月1日起,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監管法規文件——《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施行。《規定》提出,兒童化妝品不得宣稱“食品級”“可食用”,兒童牙膏也按此規定管理。

23日中午,記者在龍蟠中路金潤發超市兒童化妝品柜臺看到,有部分兒童化妝品上印有“食品級”“可食用”等字樣。“我家孩子5歲,我每次都專門挑選標有‘食品級’的,圖個放心。”正在為孩子選購牙膏的市民周女士說,雖然知道“食品級”標簽可能就是個噱頭,但從心理因素來說,還是會更傾向購買帶有此類標簽的產品。

記者在網購平臺看到,號稱“食品級”的兒童化妝品同樣銷售火爆,部分牙膏月銷量超過1萬筆。

那么,這些標注“可食用”“可入口”等宣傳用語的兒童化妝品,安全性究竟如何?

此前,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曾對媒體隨機采購和送檢的若干套兒童化妝品套盒內的產品進行檢測,其中56個產品的鉛、砷、汞、鎘四種有害重金屬檢測結果雖未超標,但有45批次檢出鉛、51批次檢出砷、1批次檢出汞、28批次檢出鎘;16類唇彩口紅類產品中,10批次產品檢出防腐劑。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原料要求、生產條件等。化妝品的安全性與是否“可食用”沒有關系,一些商家即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產“食品”的原料來生產化妝品,也并不代表生產出來的化妝品是安全的。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出臺的《規定》,呈現出監管更嚴格、標簽更規范、規定更明確、宣稱更嚴謹等特點。

值得一提的是,兒童牙膏也照此規定管理,同樣不可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

按照《規定》 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標簽標識;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未按照《規定》進行標簽標識的,應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

根據國家藥監局規定,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標簽必須標示國家藥監局本月發布的兒童化妝品標志“小金盾”。市場監管部門建議,家長選購兒童化妝品時,要認準“小金盾”,同時要仔細看其成分表和廠家,選購成分簡單、正規廠家的產品。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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