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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是什么?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是什么?

2023-05-29 09:16:19來源:法制法律網  

公司年檢需要的材料有:

1、營業執照正本、副本或電子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

4、公司的公章、法人章;

5、開戶許可證及開戶賬號、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公司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公示的內容以及監督檢查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六十三條規定,營業執照正本、副本樣式,電子營業執照標準以及公司登記的有關重要文書格式或者表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公司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公示的內容以及監督檢查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六十三條

營業執照正本、副本樣式,電子營業執照標準以及公司登記的有關重要文書格式或者表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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