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 > 正文

晚婚晚育產假規定內容是什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的內容是什么?

2023-06-25 08:47:40來源:法務網  

晚婚晚育國家已經不再規定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相關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