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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聯合整治 遏制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2021-11-09 10:06:03來源:央廣網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0部門發布關于印發《浙江省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規范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浙江省將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和痛點問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聯合整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不斷健全監管制度,基本建立監管信息系統,逐步形成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群眾信訪投訴數量顯著減少。

對房地產開發方面,《方案》的整治重點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質量問題;未按照批準的預售方案銷售;房企未提前三個月安排并落實債務融資工具到期兌付資金等。

房屋交易方面,整治重點為: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開立商品房預售資金賬戶;商品住宅預售資金監管不到位問題;對用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未按規定執行首付比例;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于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捏造、散布不實信息,以及雇傭人員制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股權眾籌平臺或其它網絡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或雖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但違規開展相關金融業務;涉及房地產領域的非法集資行為;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唆使、協助購房人偽造社保、納稅、婚姻、戶籍等證明規避限購限貸等房地產調控政策;房地產領域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行為;房地產領域合同詐騙、欺詐行為。

住房租賃方面,整治重點為:住房租賃企業(機構)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房屋承租人權益;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

在物業服務方面,整治重點為: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以及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在房地產估價,整治重點為: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證書;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簽署和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估價報告;在估價報告中隱瞞或者歪曲事實;同時在2個或者2個以上房地產估價機構執業。

《方案》表示,要加大懲處力度,視情節輕重,可采取書面警示、約談負責人、公開曝光、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吊銷資質和執照、行政處罰以及納入多部門聯合懲戒實施各類市場限制措施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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