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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出臺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 三類人才享受10萬/人補助

2022-01-17 10:39:25來源:央廣網  

近日,四川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財政局、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印發了關于《瀘州市“酒城創新人才聚集行動”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通知。

《實施細則》提到,2021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間,符合條件的人才,在瀘州市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范圍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最高200萬元/人的人才安居補助。

《實施細則》明確補助對象為2021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間,全職新引進到瀘州市中心城區范圍內(含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以及各園區管委會)就業或新創辦企業,并在瀘州持續工作滿三年以上的一類人才、二類人才、三類人才。

其中,一類人才是指全職新引進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國家級專家人才以及在瀘新辦企業首次投資額在2億元以上并帶動就業100人以上的高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二類人才是指全職新引進的急需緊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人員以及在瀘新辦企業首次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并帶動就業30人以上的高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三類人才是指全職新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瀘新辦企業首次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并帶動就業10人以上的高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以及省級及以上運動員、教練員。

《實施細則》明確,在瀘持續工作滿三年以上的認定標準實由瀘州市中心城區范圍內用人單位為一類人才、二類人才和三類人才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滿三年以上,不含2021年8月24日之前已在瀘州市就業的各類人才。

同時,人才住房保障補助范圍為2021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間,一類人才、二類人才、三類人才在瀘州市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范圍包括中心半島、城北組團、城西組團、城南組團、高壩組團、沙茜組團、納溪組團、泰安-黃艤組團、安寧-石洞組團購買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限價商品住房、棚改安置房、經濟適用房)。

此外,《實施細則》還明確了人才住房保障的補助標準,即購買的單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安居補助。一類人才,享受人才安居補助金額采取“一人一議”方式確定,最高200萬元/人;二類人才,按照購房款總額(憑增值稅發票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20%享受一次性人才安居補助,最高25萬/人;三類人才,享受10萬/人一次性人才安居補助。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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