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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已建立數據知識產權公共存證平臺,向市場主體提供存證服務

2022-04-24 16:17:59來源:銀柿財經  

4月24日,國新辦舉行2021年中國知識產權發展狀況新聞發布會。在發布會上,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透露,已經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開展了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試點,力爭在立法、存證登記等方面取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后續制度設計提供實踐基礎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來源:國新網

申長雨介紹,數據被稱作信息時代的新能源,與土地、資本、技術等傳統要素并列,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我國是一個數據資源大國和數字經濟大國,2020年,以數據為支撐的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已經達到39.2萬億元,占GDP的比重達到38.6% ,位居全球第二。但要想讓這些數據資源合理流動起來,充分利用起來,有效保護起來,就需要很好解決數據的產權問題,完善相關制度設計。《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都對構建數據產權保護規則作出部署,要求實施數據知識產權保護工程,深入開展相關理論和實踐研究。

申長雨稱,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高度重視,按照中央有關部署,正結合部門職能和工作實際,加快推動相關研究工作,并專門成立了工作專班,與有關部門、專家學者、市場主體等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討論,也形成了一些初步的成果和原則性思路。

一是要堅持安全為先、發展為要,充分考慮數據的安全、公共利益的保障和個人信息的保護。

二是要充分把握數據的特有屬性和產權制度的發展規律,實現數據保護模式與數據資源特性的高度契合,數據產權保護和數據有效利用的有機統一。

三是要充分尊重數據處理者的創造性勞動和資本投入,承認和保護數據處理者的合理收益。

四是要有利于數據的流動和交易,能夠促進繁榮數據市場,壯大數字產業,促進產業數字化轉型,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

申長雨透露,目前,知識產權局已經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開展了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試點,力爭在立法、存證登記等方面取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后續制度設計提供實踐基礎。其中,浙江已經建立了數據知識產權公共存證平臺,并開始面向市場主體提供存證服務。

申長雨強調,下一步,知識產權局將繼續加強與各方的合作,加大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加快推動我國數據產權保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關鍵詞: 知識產權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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