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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熱聞】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 9月1日起新規實施

2023-05-04 16:18:08來源:天天在線  


(相關資料圖)

近日,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經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擬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修訂后的條例允許街道辦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劃定攤販經營場所。

據深圳特區報5月4日消息,新修訂的《條例》在原《條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兩側、人行天橋、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擺攤設點、銷售商品”的基礎上,增加“街道辦事處可以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劃定攤販經營場所”的例外規定,以兼顧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體市容美觀有序。

另外,為了優化營商環境,滿足市民需求,新修訂的《條例》改變對超門窗擺賣經營“一刀切”管理的模式,規定商場、門店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的,應當符合規范。為店家“外擺”開了一道“口子”。

通告規定,路邊攤點的經營范圍主要包括:

農副產品(水果、蔬菜、肉蛋禽等);食品(熟食、小吃、飲料等);日用品(文具、飾品、服裝等);服務(理發、修鞋等)。

“路邊攤”也不是一松了之。《條例》規定,攤販經營場所具體劃定辦法由區人民政府會同市城管和綜合執法等部門制定。在劃定位置之外設擺攤且拒不改正的,由市、區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按照占地面積處每平方米一千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沒收擺賣的物品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

通告要求,路邊攤點的經營者應遵守以下管理規定:

持有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經營許可證,并在攤點上明顯展示;遵守經營時間和地點的規定,不隨意變更或者擴大經營范圍;遵守價格管理和質量安全的規定,不銷售假冒偽劣或者過期變質的商品,不欺詐消費者;遵守環境衛生和消防安全的規定,及時清理垃圾,不亂倒亂排廢水廢油,不使用明火或者易燃易爆物品;遵守公序良俗和社會道德的規定,不制造噪音或者污染空氣,不使用低俗或者侮辱性的語言或者標語。

總的來說,修訂后的《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一項重要的城市管理舉措,為深圳這座先進城市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這項條例的實施有望在保持城市環境整潔有序的同時,為街頭擺攤提供更加穩定和規范的發展環境,為深圳的市民和游客帶來更好的服務體驗。消息一出,網友直呼煙火氣終于要回來了。

市井長巷,聚攏來是煙火,攤開來是人間。地攤文化藏著城市里最簡單的幸福,最能撫慰人心的人間煙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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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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