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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市場監管總局再開反壟斷罰單 騰訊、百度、滴滴均被罰

2021-03-13 17:18:59來源:中國商報/中國商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再出反壟斷重拳。3月12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互聯網領域十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12家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此次被處罰的企業不乏騰訊、滴滴出行、百度等互聯網巨頭。

具體來看,這十起案件分別為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收購開元商業有限公司股權案、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猿輔導股權案、成都美更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收購望家歡農產品集團有限公司股權案、宿遷涵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收購江蘇五星電器有限公司股權案、百度控股有限公司收購小魚集團股權案、蘇寧潤東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收購上海博泰悅臻電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股權案、滴滴移動私人有限公司與軟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案、好未來教育集團收購噠噠教育集團股權案、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與北京量子躍動科技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案、北京牛卡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收購河北寶兌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股權案。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經查,上述十起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近年來,對于反壟斷的關注不斷增加。此前市場監管總局已多次開出反壟斷“罰單”,而今反壟斷不但成為全國兩會中的焦點,更是被寫入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

今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對先聲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數額超過1億元;去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調查并給予行政處罰。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表示,依照反壟斷法規定,對于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情形,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考慮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確定罰款數額。監管部門對相關企業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予以頂格處罰的做法,是在向社會釋放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

中國商報記者注意到,與此前相比,此次被處罰的企業不僅數量多,而且不乏騰訊、滴滴出行、百度等互聯網巨頭。而就在同日,市場監管總局黨組召開(擴大)會議,再次明確提出著力在放寬市場準入、加強公正監管、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等方面加強統籌謀劃,積極改革創新,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履行好市場監管職責。

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巍對記者表示,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宣布處罰決定,釋放了強化反壟斷監管已經日益全面化、持續化與常態化的信號。具體來說,互聯網領域絕非反壟斷法適用的“法外之地”,強化反壟斷監管已經被厘定為我國政府維護互聯網行業公平競爭秩序,實現該行業行穩致遠發展目標的重要工具。

“此次被處罰的企業中不乏滴滴、百度、騰訊等知名互聯網公司,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敲山震虎的作用。這次處罰事件充分說明,由于頭部平臺企業擁有龐大的規模與體量,它們是實施壟斷行為的高危群體;基于此,它們唯有嚴格遵循反壟斷法的要求,完善自身的反壟斷合規機制,才能有效避免發生壟斷行為。”翟巍表示,“在當前強化監管模式取代包容審慎監管模式的時代背景下,大型互聯網公司實施的‘殺手并購’、混合并購等收購行為無疑將面臨更加科學的評估與更趨嚴厲的監管。”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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