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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地的幾種常見類型?非法批地如何追責?

2023-07-04 13:51:32來源:法律解答  

非法批地的幾種常見類型?

1、非法批地的幾種常見類型:地方政府未批先用、以租代征、隨意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營性企業違法占地、大量囤積;國家開發區占地;工業項目所征土地的“低價”協議出讓;商業、旅游、娛樂、金融、服務業、商品房等六類商業經營性用地違規“分批交納”土地出讓金。

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條 ,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地如何追責?

構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罪會追究的責任:

1、構成本罪的,一般會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責任;

2、因其犯罪行為給國家或集體利益造成了特別重大損失的,則會追究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條

【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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