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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鵬科技科創板上市計劃成泡影 多次因安全事故被罰

2021-03-18 10:03:33來源:北京商報  

籌劃一年多,上海康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鵬科技”)科創板上市的計劃成為泡影。3月17日晚間,上交所官網披露的科創板上市委2021年第18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顯示,康鵬科技的首發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招股書顯示,康鵬科技主要從事顯示材料、新能源電池材料及電子化學品、醫藥化學品和有機硅材料等功能性材料及其他特殊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公開資料顯示,上交所于2019年12月25日受理康鵬科技的IPO上市申請,這意味著康鵬科技正式開啟IPO之路。2020年1月17日,康鵬科技進入問詢階段。

自遞交招股書之后,康鵬科技就因業績下滑而飽受爭議。數據顯示,2018-2020年,康鵬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70831.9萬元、68726.12萬元和62919.62萬元,對應實現的歸屬凈利潤分別為32258.04萬元、14136.86萬元和9027.67萬元。上述數據可以看出,康鵬科技營業收入、歸屬凈利潤出現逐年下滑的情形。

康鵬科技稱,2020年經營業績下降主要受LiFSI生產工廠衢州康鵬停工停產及LiFSI單價下降影響,新能源電池材料及電子化學品的收入從2019年的16357.12萬元下降至12950.8萬元且毛利率有所下降等因素所致。

從康鵬科技披露的招股書來看,公司曾發生兩起安全生產事故和一起環保違法事項,其中事涉衢州康鵬。具體來看,康鵬科技發生的兩起生產安全事故為子公司衢州康鵬發生的兩起安全生產事故,其中“224事故”系因精餾回收溶劑的過程中加熱蒸汽管控不當且操作工人未按規定收集物料所致,“422事故”系因工人在打開滴加閥門后未及時關閉閥門所致。受兩起事故影響,衢州康鵬2020年存在停工停產的情形。

康鵬科技表示,2020年8月,衢州市應急管理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224”事故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對衢州康鵬及相關負責人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而上述事宜仍是被審核的重點。在審核環節,上交所要求康鵬科技說明衢州康鵬停工停產的原因及標準,是否與事故發生在核心生產環節、受處罰嚴重程度有關;發行人及包括衢州康鵬、上海萬溯、浙江華晶在內的重要子公司生產技術、安全和環保管理、資質等相關內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關整改是否完畢;發行人業務是否存在高污染、高環境風險事項及相應的內控措施。

另外,根據申請文件,泰興康鵬與康鵬科技被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前者因委托無資質方處置危險廢物構成污染環境罪。上交所要求康鵬科技說明泰興康鵬上述犯罪行為相關業務與發行人業務是否緊密關聯,發行人與其外協定價是否公允,上述模式是否降低了泰興康鵬和發行人相應環保成本和風險;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是否對泰興康鵬犯罪行為存在管理或其他潛在責任,此后將泰興康鵬剝離給張時彥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情形。

針對公司IPO被否后,后續發展計劃等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康鵬科技進行采訪,相關人士表示,“相關負責人已經下班”。(劉鳳茹)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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