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智能 > 正文

閱讀“門檻”高內容超萬字 APP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你真的讀過嗎

2022-04-29 14:07:59來源:人民郵電報  

眾所周知,首次下載使用一款APP時,閱讀該APP的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是十分必須、必要的。但是請問,你認真讀過這些事關切身利益的APP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嗎——哪怕一次也好?

除了廣告,作為用戶點開 APP后彈出的第一個窗口——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既是企業獲取用戶信息的第一道“許可”,更是一道保障用戶合法權益與個人信息安全的重要屏障。然而,幾乎很少有用戶會認真閱讀APP的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這就直接造成了一種信息的不對等:企業詳細列出了與用戶間的權責關系,嘗試在確保自身利益的同時能很好地保障用戶權益,但是似乎沒有人愿意真的去讀一讀。更不用說一些企業為了規避有可能給自身帶來的風險而在文本中給用戶“挖坑”,就等著你往下跳了。

閱讀“門檻”有些高

記者在蘋果App Store中下載了免費“排行榜”排名前十的APP,其中既有社交、攝影與錄像、商務類,也有財務、工具、購物等類型,且均為公眾耳熟能詳的熱門APP。在對其用戶協議以及隱私政策進行統計時發現,“排行榜”前十APP的用戶協議、用戶條款的文本總字數超過10萬字,而隱私協議則共計約12萬字,二者合計約為22萬字之多。因此,每款APP 需要用戶“同意并繼續”的文本內容平均為22000字,這不禁讓人感嘆:宛若讀了一篇碩士論文。

目前得到普遍認可的理論顯示:普通人每分鐘的閱讀速度在200字至500字之間。換言之,用戶讀完一款APP的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快則需要40分鐘,慢則1個小時。一份移動互聯網行業研究數據報告的統計顯示,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中國網民人均安裝APP數量約為65個——實際上甚至更多,可想而知其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的字數將超過百萬字。

如此龐大的閱讀量,有多少用戶會去看呢?一份武漢大學網絡治理研究院的調查訪談結果顯示,77.8%的用戶在安裝APP時“很少或從未”閱讀過隱私政策,69.7%的用戶會“忽略”APP隱私政策的更新提示。

誠然,APP用戶協議和隱私政策是用戶了解自身信息實現方式的重要途徑,也是有關企業獲取用戶信息控制權的直接渠道,條款自然越詳細越好。但是在用戶手機安裝APP數量動輒幾十個甚至上百個的大環境下,每次下載安裝APP都要讀一篇碩士論文,實屬是一件讓用戶“頭大”的事情。

諸多用戶不禁發出這樣的感慨:“我撒過最大的謊便是‘我已閱讀并同意以上條款’。”另外一份調查報告顯示,43.5%的用戶認為隱私政策文字過小、排版過密,難以閱讀。在被抽查的150款APP中,三成APP還存在制造障礙、刻意隱藏和誘導用戶略過隱私政策的行為,例如字體顏色過淺、字號過小導致難以閱讀,有的甚至無法點擊文本鏈接,需要取消“默認同意”才能跳轉。

用戶協議、隱私政策的條款越詳細清晰,對于企業、用戶雙方的權責認定就越明晰,對于用戶而言,其本質上是一本APP的“使用說明”,有利于用戶自我保護。但是在鮮有用戶逐字逐句閱讀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的今天,這些動輒百萬字的文本已經在APP的權責雙方間劃出一道巨大的信息鴻溝。未來,能否在讓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實現“長話短說”的同時,形成既符合相關法律條文又能真正確保用戶自身權益的“雙贏”解決方案,值得深入探討。

可能在無形中侵害你的權益

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給用戶“埋坑”由來已久。其中,不點“同意”就不讓用APP依舊是個“老大難”問題。

對于APP開發者、發行商而言,用戶使用APP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使用規范本是無可非議,但是相關使用規范是否應該制定得更加有理有據、合情合理?記者調查發現,一款知名烹飪類APP的隱私政策中這樣寫道:“我們會根據您在軟件安裝及使用中的具體操作,接收并記錄您所使用的設備相關信息包括設備MAC地址……設備所在位置相關信息”等。雖然該APP隱私政策給出的理由是“保障軟件與服務安全正常運行”,但還是難免會讓人感到困惑:“為什么一款烹飪APP要追蹤個人設備位置?菜燒不好難不成要派人來打我?”

從本質上看,這種現象反映出手機APP“越界索權”問題依然時有發生。2021年11月正式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以個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處理個人信息屬于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

另外,記者調查發現,很多APP的服務協議、用戶條款等都會出現發生糾紛時“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由網絡交易經營者所在地法院管轄”或者“由XX仲裁委員會仲裁”等字眼。

中國消費者協會于近期發布的《2021年網絡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報告》特別指出,雖然這些條款從表面看并未違反法律關于協議管轄的程序合法性要件,但網絡交易經營者利用其單方擬定格式條款的機會,強迫消費者接受對其不利的爭議解決方式和管轄機構,不僅會增加消費者的維權成本,而且許多消費者往往會因為對相關法律程序的畏懼、不熟悉而被迫放棄維權,實質上是阻礙了消費者實施維權行為,經營者借此獲得不正當利益。

網絡交易的特點決定了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主要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實施交易。經營者作為擬定格式條款的一方,往往加入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從而引發網絡交易中廣泛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條款問題。

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2021年,上述損害廣大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仍然沒有改觀,網絡交易經營者自我免責條款、限制網絡消費者各項權利的條款、加重網絡消費者義務或責任的條款均為其典型表現。

此外,要求消費者授權同意接收商業信息的格式合同條款明顯增多,一些網絡交易經營者通過提供優惠等方式引誘消費者成為其會員,并在格式條款中要求消費者授權同意經營者使用其個人信息,向其發送產品推薦等。

下次請務必認真閱讀

用戶協議作為一種標準合同,是企業常用來和用戶締結契約的方式。《合同法》中對于格式合同中的條款給出了明確的定義:“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由于合同條款制定的時候沒有經過雙方協商,所以《合同法》對于格式合同特別作出了以下規定,以保障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一是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對方的要求予以說明;二是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三是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如此看來,只要一份用戶協議符合《合同法》中對于格式合同的要求,而且不存在其他法定無效的情形,那么原則上基本可以認為它具備法律效力。

那么現在的問題是,如果因為“我沒看”“不知情”等理由,沒有仔細看條款就簽署了合同,可否要求撤銷?

答案是:不行。如果對方已經給你提供了全面的合同條款,并且明確告訴你,需要閱讀完這些條款之后,在自愿的情況下簽署(這也是為何平臺設置需要勾選“同意并繼續”的原因),合同中重要的條款也以加粗、標紅等方式提醒了用戶,這個時候你很難舉證說明自己不知情。

歸結而言,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與個人信息安全,有效規避“被坑”甚至是個人隱私泄露風險?請下次認真閱讀你要“同意并繼續”的用戶協議與隱私政策吧。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相關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