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房產 > 正文

多地發布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 租賃住房等成集中供地“標配”

2021-10-25 10:26:10來源:央廣網  

近日,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等熱點城市第二批集中供地陸續收官,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公寓、共有產權房等保障性住房成為此輪土地集中出讓的“標配”。

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是關系到億萬百姓的安居大事。“‘十四五’期間,我國將以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為重點,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給,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王蒙徽曾表示。

集中供地中增加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等規則,有助于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給。同時,近期多地出臺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從土地政策等多個維度為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配建保障房、租賃住房成集中供地“標配”

隨著兩宗地塊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評選結果出爐,北京第二批集中供地在10月18日全部結束,共有17宗地塊成交,其中8宗地塊須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3宗地塊須部分或全部建設共有產權房。據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統計,本批集中供地可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及共有產權住房面積約30萬平方米。

其中,備受關注的海淀區東升鎮京昌路兩宗地塊將分別配建6200平方米和6900平方米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北京市海淀區保障性住房發展有限公司將以每平方米1.2萬元的價格回購并持有,而這兩塊地商品住宅的銷售指導價均為每平方米11.2萬元。

同樣在10月結束第二輪集中供地的上海,此次共成交14宗征收安置房地塊和7宗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成交金額57.8億元,涉及區域包括靜安區、寶山區、浦東臨港自貿區等6個區域。

天津在第二輪集中供地成交地塊40宗,其中11宗地要求配建自持租賃住房,合計約18.4萬平方米,預計可提供自持租賃住房3066套。

武漢第二批土拍近7成地塊為國資或地方平臺公司所獲,涉及保障性住房、產業用地、企業總部項目落地。中指研究院華中首席分析師李國政表示,武漢此輪供地大力推進了保障性住房建設,提升了城市品質和產業能級,也起到了穩定市場的目的。

成都、合肥、沈陽、蘇州同樣在二批次集中供地中推出了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建人才公寓等規則,拿地配建建面比例從5%-100%不等。據克而瑞統計,這4座城市共成交租賃住宅地塊36塊,建面達149.7萬平方米,若按單套60平方米計算,本次供應地塊未來將帶來超2.5萬套租賃住房入市。

事實上,在第一批集中供地出讓中,租賃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也為數不少。克而瑞統計數據顯示,首批“兩集中”土地出讓涉租賃地塊數量247宗,總成交建面高達394.41萬平方米,預計未來可提供約65735套租賃住房(按套均面積60平方米計算),切實增加租賃住房供給,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土地政策為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提供支持

兩輪集中供地均有不少保障性住房和租賃用地供應,在這背后是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需要。

“中國住房發展取得巨大成就,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體系。”在8月31日舉行的“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部長王蒙徽介紹道,而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是“十四五”期間的重要任務。

住建部副部長倪虹指出,伴隨著城鎮化發展進程,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日益凸顯;據有關調查顯示,現在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來解決住的問題。要讓他們“住有所居”,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是重點。

增加土地供應是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基礎,今年7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進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放在支持政策第一條。

《意見》明確規定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應按照職住平衡原則,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優先安排、應保盡保;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體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

顯然,這些土地政策已經在北京、上海、合肥等城市的集中供地中得到落實,同時,中指研究院分析人士指出,部分城市第三批集中供地或將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其中長春已明確表示第三批將以棚改用地和租賃住房用地為主,原則上不再供應住宅用地。

此外,除了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意見》指出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多地發布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

為積極響應國家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號召,多個城市不僅增加了土地供應,還在近期提出了明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在數量指標、建設用地、資金支持和稅費減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見措施。

以10月21日印發的《珠海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為例,其中明確提出了2021年-2023年,珠海全市將新增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于1萬套;“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于1.5萬套。

南京市不僅承諾“十四五”期間將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于12.5萬套,還表示將為近25萬戶新市民、青年人提供租賃補貼;上海市提出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定價機制,價格略低于市場價,并進一步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

在建設用地方面,廣州市重點規定宅地出讓配建保障住房建面不低于10%;杭州市則明確了“十四五”期間,全市年度租賃住房用地供應面積占出讓住宅用地供應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占新增住房供應套數的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

企業發展經營租賃住房也將獲得稅收方面的支持。云南是今年7月財政部等三部門印發《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的公告》之后,第一個出臺相關政策貫徹執行的省份。其在政策中明確,相關企業在開業報告或備案城市中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5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及以上,將享受到特定的稅收優惠。業內人士表示,這對于企業和租房者來說都是利好,可以緩解企業經營壓力,有利于增加房源數量,緩解住房困難問題。

此外,在10月21日的國新辦發布會上,銀保監會統計信息與風險監測部負責人劉忠瑞表示,銀保監會要求穩妥做好對住房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力度,研究細化金融支持措施,會同人民銀行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從土地、稅費、金融等多個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都得到了政策支持,業內人士認為,這些政策有利于切實增加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下決心、下力氣解決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問題”,政策只是第一步,倪虹曾表示,“下一步,我們要重點抓好政策落實,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讓新市民和青年人能早日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記者 門庭婷)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相關閱讀

精彩推送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