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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因城施策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十四五”擬建40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

2021-11-19 10:27:36來源:央廣網  

11月17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山東將全省16市劃分為人口凈流入大城市、城區人口總數超過100萬的城市和其他城市三個類別,因城施策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2021年,山東計劃新開工保障性租賃住房7.48萬套(間),目前已開工7.49萬套(間)。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王玉志介紹,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重點保障在城區工作生活、正常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在當地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體,不設收入限制,優先保障新就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新市民。

王玉志介紹,下一步,省住建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包括科學制定全省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目標。初步考慮是40萬套(間),其中濟南15萬、青島20萬、9個過100萬人口的城市4.5萬、其余5個城市0.5萬。

此外,山東要求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并從土地、財稅、金融等方面細化支持政策。對納入年度計劃的項目實行一地一策,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強化對資金分配、使用的跟蹤監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享受相應增值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發布會還提到,在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方面,針對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和省政府確定的城市,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將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嚴禁建設成套商品住宅。

據了解,11月1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就曾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指出,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要堅持實事求是、因城施策,注重住房需求、存量土地和房屋等摸底調查,充分尊重各類主體意見,加強市場分析研判,科學確定發展方式和規模。

其中,濟南、青島等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要以新市民、青年人為重點,以實物保障為主、租賃補貼并重,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非居住存量閑置房屋和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等資源,積極扶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多點布局帶動全域,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努力實現職住平衡。

淄博、棗莊、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臨沂、聊城等9個省政府確定的城市,要以新就業大學生、進城務工人員為重點,統籌實物和租賃補貼保障方式,結合資源稟賦和需求,合理用好相關土地支持政策,盤活存量資源,穩步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其他城市,則要以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服務人員為重點,以租賃補貼為主,盤活市場存量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閑置房屋改建方式,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實施意見》還明確,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一方面是明確保障對象的范圍,重點保障在城區工作生活、正常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在當地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不設收入限制,優先保障新就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新市民。另一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應堅持“可負擔、可持續”原則,可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享受的各類支持政策逐項目測算,具體租金標準由各市政府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并向社會公示。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實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不超過2年。

《實施意見》還提到,要落實落細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落實土地政策;二是加強資金保障;三是強化金融支持;四是落實稅費優惠;五是加強價格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實施意見》,在加強資金保障方面,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強化對資金分配、使用的跟蹤監控,確保合規、高效使用補助資金。各市應加強預算資金管理,足額保障列入年度計劃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資金。

加強價格政策支持力度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用暖與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均執行居民價格標準,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對專營單位不按規定落實優惠政策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查處。

《實施意見》指出,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是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補齊住房供應結構短板的重要內容。各市要將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時期住房建設的重點工作,參照人口普查數據研究城市人口變化情況,分析收入與房價比、房租與房價比,科學確定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2021年11月底前,各市要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年度建設目標,并向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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