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宏觀 > 正文

鋪好“退路”對癥“注銷難” 商事制度改革2.0謀求“以退為進”

2021-08-27 09:32:08來源:北京商報  

聚焦簡政放權、為企業“松綁”、為市場“騰位”,商事改革不斷從更多維度走向深入。近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

“退出不自由則進入無意義。”作為商事改革的重要實踐,除了傳統的登記手續簡化,便利市場主體入局,本次新規也為便捷企業“退出”、保護“休眠期”提出諸多解決方案。以鋪好“退路”,保護企業“休眠期”為代表,商事制度改革2.0 正謀求“以退為進”。

對癥“注銷難”

有過企業經營經歷的人,大多數會感嘆“注冊容易注銷難”。為便捷企業“退出”,《條例》提出諸多解決方案,進一步優化了注銷登記流程。

在優化普通注銷登記程序方面,《條例》明確,對個體工商戶等無需清算的市場主體,可以直接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對于公司、合伙企業等需要清算的市場主體,應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告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等信息。

根據以往的法律規定,一家企業要注銷,通常要經歷以下步驟:稅務注銷、營業執照注銷、組織機構代碼注銷、公安局公章注銷、銀行賬號注銷、稅審報告、登報公示。一整套流程走下來,即便各方面都正常,也得花上一年半載。

現實中,造成企業難注銷的因素更加棘手。一家置業公司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其公司2013年10月就被吊銷營業執照,但因公司名下還有一塊土地,注銷程序復雜,目前還是“吊而不銷”的狀態。

“從實務層面看,公司注銷最難的環節是稅務注銷,比如公司雖然停止經營,但賬面上還有存貨,或者賬面存貨大于實物庫存,又或者庫存變質了、毀損了等等,都會涉及到復雜的稅務處理問題。”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高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在CEI中國企業研究所秘書長唐大杰看來,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推動市場準入與退出雙向便利,有助于提升市場退出效率和社會資源利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對于進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優化營商環境,持續激發市場活力,釋放改革紅利具有重要意義。

保護企業“休眠期”

在經濟活動中,除了“出入”市場,市場主體更重要的是維持自身經營。然而在實際運作中,市場主體可能因各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經營困難,但這些市場主體仍有比較強的經營意愿和能力,需要通過歇業“休眠”降低維持成本。例如今年7月,河南遭遇罕見特大暴雨,鄭州上街某氧化鋁廠由于洪水造成電力摧毀,赤泥壩無法正常供電,使企業生產線緊急停產。

針對市場主體可能遇到的經營困難,《條例》借鑒域外的相關制度,并結合部分地方前期試點經驗,建立了市場主體的歇業制度,明確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為經營困難的企業提供一個緩沖性的制度選擇。

“目前,已經開展歇業試點的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和寶安區,自今年3月啟動試點以來,已為11家市場主體辦理了歇業登記,主要涉及到跨境電商貿易、商務服務、科技類等行業領域。”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注冊局局長楊紅燦介紹。

唐大杰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歇業,并不是市場主體的死亡,畢竟還存在復業機會。歇業制度可以保留市場主體資格,市場主體扛過困難期后,可以直接開始營業,無需再申請設立登記,這樣進一步降低社會成本,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也是對經濟活力的一種保護。”

需注意的是,市場主體在歇業前應當與職工依法協商勞動關系處理等有關事項,且歇業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商事改革1.0到2.0

要放得開,還要管得住。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司長許新建介紹,在優化準入和退出程序的同時,《條例》進一步強化了法律責任,特別是引入了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管理等制度,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針對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提交虛假材料,尤其是“冒名登記”的問題,《條例》規定了撤銷虛假登記的條件、程序,并規定了相應的懲戒措施,維護交易相對人合法權益。

如果缺少明確且有效的規范約束,會為登記機關的“選擇性執法”留下空間。對于具體登記機關,此次新規進一步明確了其“權力清單”,使其明確了權力行使方向與邊界。

其中,“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督檢查方式需要登記部門先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再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

“這種規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有效地限制登記機關恣意行使權力,同時緩解基層執法力量的不足。權力的規范行使必然能提升市場主體的滿意度,同時為投資者創造一個優質的投資環境。”中國政法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李建偉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早在2014年2月,國務院就出臺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了放松市場主體準入管制,嚴格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依法維護市場秩序等多項改革舉措,我國商事制度改革正式拉開序幕。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包括《公司法》在內的20多部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先后修訂完善,助力市場煥發更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經濟活力。(陶鳳 余莎)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相關閱讀

精彩推送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