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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村鎮銀行“取款難”背后 誰對儲戶損失負責?

2022-06-22 08:50:43來源:城市金融報  

曝光兩個月之后,備受市場關注的“河南村鎮銀行取款難”事件有了最新進展。

從今年4月中旬至今,河南多家村鎮銀行“提現難”已經發酵兩個月之久,“提現難”的原因也開始逐漸清晰起來。6月18日,“平安許昌”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警情通報稱,現初步查明,2011年以來,以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呂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涉嫌利用村鎮銀行實施系列嚴重犯罪。目前,案件偵辦取得積極進展,公安機關已抓獲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封、扣押、凍結一批涉案資金、資產。

那么,誰造成了河南村鎮銀行“取款難”?誰對河南村鎮銀行儲戶損失負責?村鎮銀行風險化解出路何在?

儲戶莫名被賦“紅碼”引關注升溫

2022年4月下旬,據多名儲戶反映,自己在河南幾家村鎮銀行的存款無法提現,包括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上蔡惠民村鎮銀行、柘城黃淮村鎮銀行以及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等。這些儲戶既有通過銀行小程序、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的線上渠道購買存款產品,也有在線下辦理存款業務。

有儲戶表示,只有本地儲戶在銀行柜臺辦理的存款才能預約取現,外地儲戶通過線上、第三方平臺購買的,二類卡和一類卡都不能提現,本地人線上買的也不能提現。

在事件持續發酵過程中,6月中旬,多名儲戶又發現自己莫名被賦“紅碼”,甚至包括近期并未去過河南的儲戶。一時間,市場對于“河南村鎮銀行取款難”事件的關注度再度升溫。

6月17日,鄭州市紀委監委發布通報稱,針對近日部分村鎮銀行儲戶健康碼被賦紅碼的問題,已啟動調查問責程序,對發現違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碼管理辦法》的亂作為,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在本次許昌市公安局發布通報之前的5月18日,銀保監會與央行持續關注河南四家村鎮銀行線上服務渠道關閉問題,已責成河南銀保監局和央行鄭州中心支行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密切配合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穩妥處置。當時,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還表示,涉事四家村鎮銀行的股東——河南新財富集團通過內外勾結、利用第三方平臺以及資金掮客等吸收公眾資金,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

許昌市公安局在6月18日發布的通報中表示,該案涉嫌犯罪行為持續時間長、參與人員多、案情十分復雜。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大案件偵辦力度,不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逃避懲罰,進一步加大追贓挽損力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并適時發布案件偵辦階段性進展情況。

6月20日最新消息,河南多家村鎮銀行發布公告稱,按照金融管理部門要求,從即日起開展線上客戶資金信息登記工作。

儲戶合法存款誰來負責

在攬儲能力方面,村鎮銀行往往與全國大中型銀行存在著不同量級的差異,但互聯網存款橫空出世后,這一差距也被極大地收縮,不少儲戶也正是通過這一方式購買了柘城黃淮村鎮銀行、上蔡惠民村鎮銀行、禹州新民生村鎮銀行、開封新東方村鎮銀行這4家村鎮銀行的產品。

據了解,多名儲戶的經歷類似,均是通過第三方渠道購入存款產品,且多為三年期或五年期,年利率在4.8%左右,支持提前支取,支取后當年利息變為活期。

在2021年1月15日,銀保監會、央行下發《關于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這也就意味著,此前銀行廣泛依靠互聯網平臺進行“拉存款”的方式被正式叫停。受訪儲戶告知,在第三方平臺無法購買存款產品之后,有村鎮銀行在派發利息的過程中通過短信告知儲戶,可在銀行的微信小程序上繼續購買存款,部分儲戶又選擇此類方式繼續進行買入操作。

而根據多位儲戶提供的支付業務回單,其存入資金的收款方名稱均為涉事村鎮銀行。所以,儲戶的損失到底應由誰承擔?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悅分析稱,非客戶原因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金融機構承擔相應的責任,涉事銀行線上交易系統被河南新財富集團操控和利用后,儲戶存款被非法轉出,儲戶存款無法取現,涉事銀行也無力賠付。涉事銀行均投保了存款保險,因此,如儲戶在涉事銀行存款低于50萬元,且涉事銀行出現“被接管”或“破產”的情形,則可請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全額進行償付;如儲戶在涉事銀行存款超過50萬元,則超出部分將根據銀行破產清算的結果按比例受償。

專家:村鎮銀行監管應持續加強

近年來,少數村鎮銀行受各種因素影響,風險水平有所上升,相關問題較為突出,嚴重影響和制約其可持續發展和金融服務能力。

在此次河南村鎮銀行案件中,多處可見河南新財富集團的身影。天眼查數據顯示,河南新財富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9日,注冊資本1.16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余澤峰,經營狀態為注銷。經營范圍包括對實業投資、企業投資與管理。今年2月10日,該公司已核準注銷,公示系統顯示登記機關為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注銷原因顯示為“其他原因”。

在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看來,近期河南村鎮銀行暴露出的違規違法行為,屬于少數個別小銀行“極端”情況,但也反映出少數中小銀行的一些共性問題,股權結構復雜,內部治理不完善。個別股東違法行為嚴重干擾部分中小銀行正常經營,損害了投資者和儲戶的合法權益,為國內金融系統穩定埋下隱患。

分析師廖鶴凱指出,近年來,監管已經在加大股東穿透管理力度,相關制度建設和執行也在持續推進中,已補上了不少制度漏洞,河南村鎮銀行存款案件的教訓無疑會大大加速這一進程的推進。未來村鎮銀行要把風險管控放到最重要的位置,壓實銀行管理層職責,監事會提升監督職能,強化監督效果,定期公開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跟進整改,提升銀行法人治理水平,避免內部人控制、外部人干預、股東掏空銀行的事情發生。

廖鶴凱進一步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定期、不定期地走訪核查業務真實情況,與內部監督情況比對及時監督整改,定期向社會公眾公開,提升村鎮銀行的運行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規范性。完善內部人舉報獎勵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保護舉報人、獎勵舉報人的制度,讓金融機構的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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