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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幾個焦點問題的看法

2022-03-18 20:33:39來源:丁道師微信號  

資深互聯網觀察家,長期致力于中國互聯網產業和企業研究。

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條例主要內容包括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培育、加強網絡信息內容規范、加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加強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等。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和未來,他們的權益保障和身心健康保護理應得到社會各方關切。因此,《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發布后引發各方熱議。我也和幾位媒體朋友積極討論,就業界關注的幾個焦點問題談了我的一些看法。

1、青少年偷用父母身份、賬號登錄,偷用父母銀行卡充值的現象時有發生,面對這種情況,游戲、直播、社交等網絡服務平臺是否有義務監管、退還消費金額?

過去幾年我參加了多場游戲充值/直播打賞相關研討,基本上業界形成一個共識: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在網絡直播、網絡游戲等平臺發生了充值、打賞行為,監護人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行為,應當得到支持。

以直播行業為例,主要的幾大平臺也和平臺主播達成一致,主播也應該退還所得分成款項。

而且,透過過去兩年的司法實踐來看,發生青少年大額充值、打賞等行為的情況,基本上最終都退款了。比如2020年,天津自貿區法院受理了一起“熊孩子”打賞主播案件,該案中15歲的一位少年向主播打賞9000余元,家長向法院起訴,要求直播平臺退還打賞費,最后在法院調解下平臺及時退還了大部分打賞費。

去年,最高法也明確,未成年人在參與網絡付費游戲或者網絡直播平臺過程中,通過充值、“打賞”等方式支出的款項如果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則該付款行為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才能發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認,則該行為無效。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2、征求意見稿中提到“明確平臺責任義務,要求相關主體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您認為平臺在這些方面可以有哪些作為?

青少年網絡防沉迷是一個老話題,早在PC互聯網時代,就已經多次引發全社會討論,當年的“網癮少年”甚至成為一種時代現象。

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青少年網絡沉迷呈現低齡化、多場景化的態勢,形勢和挑戰更為嚴峻。我們的相關互聯網主體,推出了一系列手段和策略,防止青少年防沉迷,比如快手的青少年模式、騰訊的嚴格游戲限制措施、洪恩英語的限制使用時長等功能。

還有很多平臺通過完善實名制、人臉識別、答題測驗等方式,堵上未成年沉迷網絡的漏洞。

然而,要想構建真正行之有效的防沉迷制度,離不開家庭教育。如果家庭教育缺失,再先進的“青少年模式”“青少年防沉迷”也只是一個空架子。我在各地走訪的過程中,經常看到青少年拿著父母的手機,沉迷各類網絡游戲和短視頻,“成功”躲避開了防沉迷限制。

所以,青少年沉迷游戲、短視頻的責任不應該都推在互聯網企業身上,更多的板子要打在家長身上。在孩子培育和成長一事上,家庭的責任最為重大,要重點關注。

而且,真正的防沉迷策略不應該是打地鼠式的運動,哪個冒頭打哪個。而應該系統性地全局看待,擴大到整個互聯網服務體系。也就是不僅僅局限于短視頻或者網絡游戲,還要把網絡文學、信息流推送文章、網絡直播等等也都納入管理,全局統籌。

3、網絡暴力不易察覺、邪典動畫隱藏在視頻網站、不良內容層出不窮.....這些問題應該如何監管?

答:這些問題,最應該重視的是網絡暴力。網絡暴力猛于虎,而且很多軟暴力難有明確司法解釋和認定,往往造成嚴重后果才能引發重視。

河北邢臺劉學州自殺事件給我們帶來的深刻教訓在于,網絡暴力、網絡言論如果不加以重視、不加以甄別,很可能會演變為更惡劣的后果。

這一次征求意見稿,也就關于加強網絡信息內容規范,提出了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信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

這些要求的出發點非常好,希望以微博、短視頻等為代表的平臺,能夠積極引導網友發聲,并且加強審核,盡最大可能杜絕針對未成年人的網絡欺凌、網絡暴力行為。

PS:本文作者丁道師,現已在蜻蜓FM開通《丁道師雜談》頻道,歡迎大家點擊原文鏈接,收聽音頻版的內容。

丁道師

2005年首次提出“自由媒體人”概念,隨后簡稱為自媒體,影響至今。

2011年,丁道師加盟速途網絡,先后擔任速途專欄主編,速途執行總編輯兼速途研究院院長等職。

2014年丁道師作為自媒體代表,牽頭起草《中國自媒體的自律規范》,并在網信辦座談會上分享,引發廣泛關注。

現在是企鵝號、一點資訊、百度百家、今日頭條、艾瑞專欄、雪球財經等主流科技媒體和新聞客戶端的專欄作家。

本文首發于微信公眾號:丁道師。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關鍵詞: 未成年人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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