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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晉:中國知網高價行為觸發知識壟斷?

2022-04-20 14:21:40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4月20日電 題:中國知網高價行為觸發知識壟斷?

作者 孫晉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武漢大學競爭法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互聯網法律評論》特約專家

近日,著名學術數據庫供應商中國知網登上熱搜榜,起因是中國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因“千萬元級的訂閱費暫停其與知網14年的合作”。自2021年12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趙德馨起訴中國知網起,其市場行為是否涉及反壟斷規制范疇,如何從反壟斷法適用角度分析?

判斷是否構成壟斷行為的三個步驟

近年來,學術數據庫價格的持續上漲成為學術科研領域關注的重點,一些重要的國內外學術數據庫使用費價格連年上漲使得各高校及科研機構不堪重負。

從知網收費年年增長就可見一斑,這種高昂的價格不僅使公共資源受損,也抬高了期刊的受眾門檻,導致知識無法廣泛傳播,從而形成了知識壟斷的格局。盡管如此,如果我們要對知網是否實施了中國反壟斷法所禁止的壟斷行為進行認定,仍然要遵循反壟斷案件調查分析的一般思路,即三步驟:首先,界定相關市場;其次,認定它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第三,進行有沒有實施濫用行為的判定。在相關市場界定上,應該將涉案行為的相關市場界定為免費的文獻搜索服務市場,還是付費的文獻在線閱讀及下載市場,這一點目前在學術界仍存爭議。在市場支配地位認定上,據2019年的數據,中國知網全文期刊數據庫收錄的獨家和唯一授權期刊近4000種,占我國期刊總量的43%,其中核心期刊接近800種,約占全部核心期刊的42%。與維普咨詢和萬方數據幾百種獨家期刊相比,中國知網的占有量較高,擁顯著的知識產權優勢。

如果學術數據庫不再將版權保護作為激勵創新的一個催化劑,而是將其作為獲取高額壟斷利潤的手段和途徑,濫用版權實施壟斷高價,破壞、妨礙、排除相關市場競爭的話,這種濫用行為就應該接受反壟斷法的審查和懲治。

開放存取,用市場解決學術數據庫競爭

學術數據庫從誕生到普及是數字科技飛速發展和廣泛運用的一個重要表現。其無疑為高校、科研機構和廣大科研工作者在文獻檢索、閱讀等方面帶來了無可替代的便利,也極大地節約了文獻查閱的時間、人力等成本。這些好處應該承認、肯定。但在針對學術數據庫反壟斷法適用上還是要注意執法和監管的謙抑。由此,除了應當適用約束性規制手段來制裁市場主體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高價,還應當注意使用激勵性的規制手段。也就是說,通過多種方式在學術數據庫相關市場引入競爭、培育競爭、扶持競爭,來實現數字學術資源的知識共享。以競爭的手段、市場的手段,來推進知識共享,來促進社會整體福利的穩步提升。

近些年國際學術界、期刊出版界和圖書情報界聯合發起并強力推動了這一運動,新型的學術出版與交流的模式方興未艾。這種開放存取的共享模式是以知識開放共享為目的,主要的內涵是讀者免費獲取學術資源,作者適當付費或者由國家購買服務、付費。

作為公共產品,學術文獻費用由讀者轉移到作者身上,比現在由讀者來支付更具有合理性和內在的邏輯自洽性。因為學術文獻本身不同于其他讀物,讀者大多數也是作者,費用的轉移只是一種形式上的轉移,并沒有造成資金流向實質上的改變或者本質上的影響,但是它卻能消除高昂價格帶來的學術傳播阻礙,有利于知識共享和創新發展。國家大力推動學術文獻開放的同時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補貼,社會再積極的相向行動,作者、期刊形成良好互動,就可以促進科學信息的交流和傳播,打破學術數據庫經營者對學術資源的壟斷,保障經營者私益和社會公益之間達成平衡。

本文由中新經緯研究院選編,因選編產生的作品中新經緯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選編內容涉及的觀點僅代表原作者,不代表中新經緯觀點。

責任編輯:孫慶陽 實習生 李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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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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