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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宣燁等:算法備案,各大平臺如何應對?

2022-04-20 20:29:48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4月20日電 題:算法備案,各大平臺如何應對?

作者 朱宣燁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全國律協網絡與高新技術委員會委員,《互聯網法律評論》特約專家

曾雯雯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娛樂法學會涉外事務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互聯網法律評論》特約專家

楊麗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

近日,中央網信辦發出通知,牽頭開展“清朗·2022年算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至2022年底,將重點檢查具有較強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大型網站、平臺及產品。未來,中國算法治理將有哪些新方向?

算法透明度治理模式

中國強調個人信息處理者自動化決策技術應用的算法透明度。立法上,《電子商務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都對自動化決策進行了規定。如《個人信息保護法》第24條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應當保證決策的透明度和結果公平、公正,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該條還規定了在個人信息處理者作出對個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決定時,信息主體擁有相關“知情權”與“拒絕權”。

此外,2021年9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九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利用三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治理機制健全、監管體系完善、算法生態規范的算法安全綜合治理格局。其中,算法安全監管體系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分別是算法安全風險檢測、算法安全評估、算法備案管理、監管模式創新和涉算法違法違規行為打擊處置。

2021年底,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算法推薦規定》”),作為中國首部以算法推薦服務為規制對象的部門規章,該規定旨在規范通過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的行為,保護用戶的知情權、選擇權、拒絕權、救濟權,強化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消費者在互聯網時代的權益。其中,算法備案制度作為中國算法透明度治理的新方案,同時也是算法綜合治理格局的重要一環,尤其值得關注。

如何盡到算法服務釋明義務

抖音、豆瓣對個性化內容和廣告推薦均作了較為詳細的公示,微博則在公示內容上較為簡略。由于目前尚處《算法推薦規定》實施的初期,暫不存在統一的執行標準,算法公示內容的詳略程度主要由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自行把握。對于算法推薦服務者履行算法備案公示義務的標準和監管尺度,還有待進一步明確。

由于目前全球規定算法備案相關制度的國家和地區仍然較少,主要經濟體采取事前備案方式的只有歐盟和中國。事實上,歐盟《人工智能法案》中僅特別規定了高風險人工智能算法的備案義務,但對備案的內涵、程序和意義均缺少具體規定。例如,確定哪些AI算法需要履行備案手續,同時是否需要考慮其本身的技術性質、應用場景、處理數據的敏感程度以及體量等,均還未明確。而中國的《算法推薦規定》則在《人工智能法案》的基礎上,改進并細化了算法備案的具體規則、法律后果,使之與算法安全評估、算法檢查彼此勾連,形成了多維一體的算法監管框架。然而,《算法推薦規定》的頒布和生效仍只是中國算法治理的起點,尚須不斷發展與完善。未來中國應進一步擴大算法備案的義務主體;就算法備案的范圍而言,應當采取適應算法技術發展的分類分級方式;算法監管的全流程亦應當進一步細化相關規則,促進企業履行備案義務。(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王明志、張陸星、章文宇,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助理沈心怡對本文亦有貢獻)(中新經緯APP)

本文由中新經緯研究院選編,因選編產生的作品中新經緯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選編內容涉及的觀點僅代表原作者,不代表中新經緯觀點。

責任編輯:孫慶陽 實習生 李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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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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