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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艾格涉及多項違規擬被處罰 王雙義被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2021-11-19 15:18:50來源:大眾證券報   

早在近一年前,*ST艾格(002619)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經過證監會立案調查,2021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了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根據證監會下達的告知書顯示,*ST艾格涉及的違規行為包括:公司涉嫌未在2018年半年報至2020年半年報的五期定期報告中披露控股子公司擔保事項,涉及金額累計12.98億元;公司未在2019年報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累計金額為9.02億元,存在重大遺漏;此外,公司兩次以虛假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入賬,導致2019年年報至2020年三季報四期定期報告中虛增其他流動資產、虛增利潤。

證監會認為,*ST艾格上述行為已構成《證券法》相關條例中所述的違法行為,公司董監高等相關人員亦涉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故擬決定對*ST艾格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雙義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劉漢玉給予警告,并處以3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曹曉龍等11名有責董監高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60萬元的罰款。

與此同時,證監會認為,王雙義在上述違法行為中起主導作用,主觀惡性大。劉漢玉在王雙義的組織安排下,知悉、參與上述違法行為。二人直接導致*ST艾格涉嫌上述信息披露違法事項,故擬決定對劉漢玉、王雙義分別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在告知書中,*ST艾格提示,根據證監會認定的情況,初步判斷公司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暫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但2020年度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2021年度公司觸及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財報審計“非標”等六類規定退市情形之一,股票可能終止上市。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賬面上存在大額的應收賬款余額,其真實性及可回收性存在風險。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有權向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索賠。*ST艾格訴訟維權索賠區間暫定為,于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期間買入,并在2020年12月7日及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011)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幫助投資者向公司追償。

另據*ST艾格三季報顯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4491.55萬元,歸母凈利潤虧損7889.63萬元,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對于*ST艾格發布的這份《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公司3名董監高無法保證該季報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原因是期末公司賬面上存在大額的應收賬款余額,對其真實性及未來可收回的金額持保留意見;原股東資金占用、業績補償等核心問題仍未解決,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損;韓國子公司KOREA EGLS LTD未提供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財務數據,存在失控風險。(李彥)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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