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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變了味?申通快遞收深交所問詢函

2022-02-28 08:04:52來源:城市金融報  

2月22日,深交所向申通快遞下發問詢函,要求結合提取回購股份的數額、回購股份價格、近期市場可比案例的折價情況等說明1元定價的合理性,并補充披露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參加對象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確定依據。

此外,深交所直言要求公司詳細說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是否有利于持續發展,是否存在變相向相關方輸送利益的情形。

2月15日,申通快遞披露了上市后首份員工持股計劃,擬以每股1元的價格將此前回購股票出售給符合標準的員工,據悉,參加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總人數不超過124人。

此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數量為1955.99萬股,占公司當前股本總額的1.28%,其中1435.64萬股用于首次參與該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剩余520.35萬股作為預留份額在該員工持股計劃規定時間內轉讓。

公告顯示,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股份1955.99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28%;回購最高成交價為15.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9.16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36億元(不含交易費用)。

這也意味著公司花費2.36億元回購的股份將以1955.99萬元出售給員工作為激勵,折價率超過九成。

這引發不少中小投資者質疑,如此股權激勵是否變了味?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公司董監高有沒有“自肥”的嫌疑?

對此,部分公司給出的解釋是,未設置公司層面業績考核目標,旨在通過適當降低業績門檻,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防止優秀人才流失、增強人才隊伍的穩定性。

這樣的說法顯然有些牽強。股權激勵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將員工利益與企業發展、股東利益緊緊綁定在一起,實現三者共贏。只有設定一定門檻的行權條件,才能真正發揮激勵作用,如果行權條件極低甚至沒有門檻,股權激勵變為員工無風險套利的工具,很難產生真正的激勵效果,對于提高公司經營業績、提升公司競爭力也就無從談起。并且,嚴重偏離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授予定價,其商業合理性存疑,為利益輸送留下了空間。

近年來,借鑒國際成熟市場的經驗,我國實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數量持續增加,在幫助企業優化治理結構、激發人才潛力、進行良好市值管理等方面發揮出重要作用。但部分上市公司借股權激勵之名行利益輸送之實,讓股權激勵演變成只有少數人才能享受到的股權福利,這不僅背離了該項制度設計的初衷,使得激勵效果大打折扣,還存在著利益輸送風險,侵害了中小投資者權益。

對于這樣的股權激勵,毫無疑問要堅決說“不”。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完善股權激勵制度,比如可考慮提高股權激勵授予價格標準、將上市公司市值納入行權條件考核內容等,并對企業股權激勵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嚴格把關,從嚴壓實各方責任,防止利益輸送。

企業需明白,借股權激勵進行利益輸送是一種短視行為,對公司發展有百害無一利。要真正起到激勵目的,還需科學合理設計股權激勵方案,在員工、中小股東和上市公司利益之間求得平衡,推動企業長遠健康發展。

(李華林)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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