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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銷售基金!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被責令改正

2022-04-13 10:38:55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4月7日,中國證券監管委員會福建監管局(以下簡稱福建證監局)官網發布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簡稱交行福建省分行)存在違規銷售基金的行為采取責令改正措施,要求該行整改,并在5月6日前向該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經查,福建證監局發現交行福建省分行存在以下問題:部分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不符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以下簡稱《公募基金銷售辦法》)第八條第(四)項的規定;個別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人員參與基金銷售,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以下簡稱《基金銷售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基金銷售人員未告知個別投資者適當性匹配意見,不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0號,以下簡稱2016年《適當性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六)項的規定;在基金銷售過程中,基金銷售人員向個別投資者就不確定事項提供確定性的判斷,不符合2016年《適當性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未每半年開展一次適當性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不符合2016年《適當性辦法》和《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7號,以下簡稱2020年《適當性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根據《公募基金銷售辦法》第五十三條、《基金銷售辦法》第八十七條、2016年《適當性辦法》和2020年《適當性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3月30日,福建證監局決定對交行福建省分行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要求該行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并于5月6日前向該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該局將視情況組織檢查驗收。(張文章)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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