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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委托理財 今世緣酒業被出具警示函

2022-06-09 09:32:06來源:江蘇經濟報  

近日,江蘇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江蘇今世緣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其中稱,今世緣酒業2018年8月30日使用自有閑置資金5000萬元購買委托理財,使得連續12個月未披露的委托理財余額達5596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63%。此后,公司繼續進行委托理財,至2019年6月19日多次達到臨時信息披露標準,但均未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19年4月13日、2020年4月29日才分別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中披露,并于2021年1月15日進行了補充披露。

江蘇證監局指出,今世緣酒業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委托理財事項的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鐘 鑫)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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