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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10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落實土地支持政策

2021-11-10 15:59:37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等。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湛江市是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同時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對象、籌建方式、用地保障、租金監管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意見》要求各地級以上市要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定價機制,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租金實施監控指導,定期公開周邊市場租金參考價。

《意見》強調,10個重點城市要根據常住人口規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和交通等條件,結合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情況,科學布局房源,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其他城市可結合產業園區、重大企業(含科研教育機構)、重大項目的實際需求,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職住平衡。各地級以上市要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制定并公布保障性租賃住房專項發展規劃及年度籌集建設計劃。

在落實土地支持政策方面,《意見》要求,各地級以上市要在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中單列租賃住房用地,其中,廣州和深圳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占比原則上不低于10%。要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與“三舊”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煥發老城區新活力。在保障性租賃住房中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筑,將建設要求列入項目用地規劃條件。

《意見》明確要求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出臺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的具體操作指引。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經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經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經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并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經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一直困擾著行業發展,對此,《意見》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產權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貸款。在職責范圍內,建立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的綠色通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

支持商業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21〕958號)的要求,積極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意見》鼓勵非居住存量土地及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有關部門出臺鼓勵和支持省屬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措施,各地級以上市要出臺具體的工作指引及激勵措施。各地級以上市可把閑置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經適房等政府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同時,對國有企業出租自有物業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業務,租期可放寬到10年,資產出租底價可在市場估價或詢價、或者委托專業機構評估的基礎上,結合市場供需及資產實際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事實上,近年來深圳對租賃住房的加大供應作出不少努力。《深圳市住房發展2021年度實施計劃》顯示,2021年計劃供應租賃住房用地37公頃,2021 年全市計劃建設籌集租賃住房10萬套(間)。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在當前的住房制度改革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是重要的一環,這項工作的推進要加快、要細化。廣東此次出臺的政策充分吸收了住建部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相關政策思路,此外,在一些細節上給與了更大的支持力度。比如,其明確表示將促進市場主體與企事業單位、村集體和產業園區等有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的合作主體對接,此舉具有較強的務實性,有助于建立一個高效的平臺,促進土地資源和資金等更好對接,利好后續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設和出租。(孫蔚)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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