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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生育險 多地出臺新政支持三孩生育政策

2021-07-30 14:28:03來源:中國商報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提出積極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實施,確保將參保女職工生育三孩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各地醫保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生育保障權益,同步做好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兒參保工作。

促三孩政策更好落地

根據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生育保險覆蓋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用人單位雇傭和招錄職工,無論男女都應為其辦理生育保險,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參保女職工在生育和計劃生育時可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布,作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決策。決定提出,要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這對于促進三孩生育政策更好落地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在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險方面提出新要求,其中包括嚴格落實產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父母育兒假試點,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研究員張冰子表示,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險制度是育齡勞動者權益保障的重要制度。不僅保障女性勞動者孕產期的生理健康,確保其在圍孕期和圍產期得到適宜的醫療服務和足夠的休息;同時保障嬰幼兒得到必要的照顧,通過父母的休假與公共托育機構共同實現對嬰幼兒的照料,而且也保障勞動者在休假期間的收入,避免因生育導致收入來源喪失。

多地加快完善生育險

7月1日,河南省司法廳發布關于征求《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的公告。河南省司法廳提出,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的要求,明確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應當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一致,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統籌層次一致。

此外,辦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確定和調整機制。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繳費比例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1%左右,具體比例由各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針對女職工生育保險報銷過程中存在的難點問題,江蘇省徐州市醫保中心進一步簡化業務經辦流程。根據新的申報流程,單位女職工在定點醫院住院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無需單位或職工個人在產假結束后再到中心申報津貼等手續。女職工在入院時,只需向定點醫院提供社會保障卡、準生證、結婚證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徐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女職工配偶正常參加生育保險的,也可以同時申報護理津貼,由雙方單位加蓋公章。出院時,便可實時報銷醫療費,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等待遇也會由醫保中心在產假結束后,直接核發至單位銀行賬戶,極大地方便了參保群眾。

為了使參保女職工享受到更好的生育福利,去年以來,福建省泉州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生育險參保人數明顯增多,參保女職工享受到了更多便利。今年上半年,已累計向8787名女職工發放生育津貼13335.03萬元。據悉,過去生育保險參保女職工需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含當月)的才能享受正常的待遇,在等待期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生育保險統一執行職工醫保的中斷補繳、等待期和相應待遇政策。

系列政策措施將出臺

7月21日,國新辦就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舉行新聞發布會。

會上,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司長歐曉理強調,在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等方面,將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解決老百姓后顧之憂,推動釋放生育政策潛力,促進億萬家庭和諧幸福。

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日前也表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長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齡結構、擴大新增勞動力供給、減輕老年人口贍養比、緩和代際之間矛盾、增加社會整體活力、降低老齡化峰值水平。要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要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

當前,產假和生育保險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對此,張冰子建議,應將延長期產假的生育津貼納入生育保險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對用人單位進行補貼。生育休假還會給用人單位帶來除工資以外的其他成本,如支付其他員工的加班工資等,應考慮適度補貼用人單位的相關成本,而且補貼的水平應與根據享受生育津貼員工的數量掛鉤。

張冰子表示,應逐步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考慮到我國青年人口中靈活就業比重上升,其收入的不穩定性也較高,將其納入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十分必要。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并實施也提供了有利契機,應完善保險制度設計,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同時,應盡快落實父母育兒假制度,父母育兒假應主要定位于滿足年幼兒童的臨時性照料需求,建議對于有6歲以下的兒童的家庭,父母雙方每年根據孩子數量可分別享受一定的帶薪假期,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記者 李遠方)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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