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深讀 > 正文

足力健公司被強制執行 法人代表已5次收限制消費令

2021-10-03 10:20:04來源:廣州日報客戶端   

9月29日,足力健老人鞋母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信息,執行標的約181萬元。據悉,自2020年8月至今,足力健公司及法人代表張京康已5次收限制消費令,均和合同糾紛有關。與此同時,記者留意到,足力健此時正借黃金周假期大力促銷以去庫存,主頁打出了“足力健降價了!”等宣傳字樣。

實際上,就在今年7月份,公司剛因買賣合同糾紛被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恢復執行逾2797萬元,兩起執行案執行標的金額合計達2978萬元。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睢縣足力健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足力健公司”)日前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案號(2021)粵1881執3604號,執行標的1816696元,執行法院為英德市人民法院。此外,今年7月份,公司被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恢復執行27975496元,案號(2021)閩03執恢51號。

天眼查顯示,足力健公司此前曾和福建富康橡膠制品有限公司發生買賣合同糾紛,福建富康橡膠制品有限公司去年10月曾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凍結足力健公司在三家銀行合計3500萬元存款,該案于2020年11月24日曾以調解方式結案,最終于今年7月份恢復執行標的金額27975496元。

同時,睢縣足力健鞋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法定代表人張京康,注冊資本1億人民幣。股東信息顯示,該公司由張京康、辛俊蘭共同持股,其中實控人張京康持股比例為51%,辛俊蘭持股比例為49%。(涂端玉)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相關閱讀

精彩推送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