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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宇軟件“暴雷” 因涉嫌單位行賄被立案調查

2021-09-03 09:32:45來源:大眾證券報  

繼曝出董事長數月前因涉嫌行賄被立案調查和留置后,華宇軟件(300271)9月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1年9月1日上午收到北京市監察委員會《立案通知書》,根據有關規定,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決定對公司涉嫌單位行賄的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華宇軟件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不知曉所涉事項及原因,暫時無法判斷可能的影響。

華宇軟件這次“暴雷”還要從8月29日的一份公告說起。當日,公司發布公告稱,今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監察委員會通知,對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邵學涉嫌行賄的違法問題立案調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對其實施留置。

彼時,華宇軟件在公告中聲明稱,經了解,上述情況僅針對邵學個人,與公司無關。誰也沒想到,“打臉”竟來得如此之快!

董事長數月前即涉嫌行賄被調查留置,如此重大信息公司為何不披露?

9月2日早上,華宇軟件發布了《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對“與公司無關的判斷”和“為何不及時披露”等深交所關注的問題進行了回復。

華宇軟件回復稱,截至8月27日公司發布公告前,公司未曾收到對公司開展調查的通知,同時經詢問,邵學家屬也不了解進一步情況,因此公司初步判斷邵學被立案調查的事件僅針對邵學個人,與公司無關。

另外,基于公司當時對相關規定和條款的文義和適用情形的理解,考慮到邵學被留置調查期間,能夠履職,且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預計不會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公司未對相關事項進行披露。

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指出,依據新《證券法》第八十條規定,發生“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等可能對上市公司和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公司應立即向證監會和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并予以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華宇軟件早在今年3月22日即已知曉邵學被立案調查留置的重大事宜,但是沒有依法及時披露,造成投資者重大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吳立駿律師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凡在2021年3月21日至8月29日期間買入華宇軟件,并在2021年8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018)報名,參與索賠預征集。

二級市場上,截至9月2日收盤,華宇軟件報收11.13元/股。從8月30日開始的短短四個交易日,公司股價已跌去38%。公司認為的“不重大”的事件,對于投資者來說卻是重磅一擊。(蘇城 肖宏娟)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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