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科技 > 正文

北京強降雨致兩人遇難 下沉式道路積水人車被困能不能避免

2021-08-18 09:16:33來源:科技日報   

北京16日晚間局地強降雨,又發生一起下沉式道路嚴重積水、人車被困并溺亡的悲劇;隨著相關細節漸次披露,基本可知這是2012年北京“7·21”廣渠門類似不幸事件的又一翻版。9年前罹難的車主丁先生為了自救,“頭骨都撞碎了”,可以想見那份無助和絕望。

所有意外逝去的生命都不該被遺忘。記住他們,除了生命的尊嚴,只為不重蹈覆轍。

由于地形、規劃、地權以及用地功能等方方面面原因,下沉式道路設計不可避免,下沉式道路雨天積水恐怕也不能完全避免。那么,下沉式道路積水導致人車被困,就是同樣的宿命嗎?

每當此時,網絡上總是充斥大量“自救帖”,教人如何在被水圍困的孤車絕境中逃生。且不說這些自救動作靠不靠譜、又有幾分實際可操作性,我們首要考慮的,難道不是避免涉入那樣的險境,求得本質上的安全嗎?!

沒有人愿意涉身這樣的險境。駕車貿然闖入,無非不知情,或是知情卻沒有預估到危險的嚴重程度。什么能給到當事人一個準確的危機預判,就可以救人一命。這樣準確的危機信號有沒有?答案是有的,而且簡單之極。

我們日常行車,在下沉式道路入口處及兩邊立面上,經常可以看到畫有標高尺度,這不費吹灰之力、成本也很有限(油漆、人工),卻是一個人性化的、偉大的發明:雨天駕車人一看便知,此處積水有多深,可避免盲目誤入。只可惜,下沉式道路施畫標高尺度并非“標配”,有的地方有,更多地方沒有。

我沒有查證現行國家標準有關道路交通標識的具體規定,但從“可有可無”的現實看,下沉式道路配置標高尺度顯然還不是強制性國標。是不是“標配”,除了可否一目了然知道積水深度,對駕車人的心理影響同樣重要——既然可有可無,駕車人就不一定會注意到它的存在,導致某些情況下對已有標識的忽略而釀禍;而當所有下沉式道路必備標高尺度,駕車人看它習慣成自然,就是大概率事件。

眾所周知,國家標準的制修訂,需要嚴格的行政程序。但在一個以人為本的社會,一個“人命關天”理念深入民心的社會,不止一次生命付出的教訓理應得到這樣的結論:推動交通標識國標中加入“下沉式道路配備明顯可辨的標高尺度”,已經刻不容緩了。 (瞿劍)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相關閱讀

精彩推送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