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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藥業(yè)案引發(fā)獨董辭職潮 獨董的路該怎么走

2021-11-29 16:29:20來源:深圳商報  

有人頗為刻薄地說,康美藥業(yè)案一審判決后,不斷聽見上市公司傳來“花瓶”碎裂的聲音。據(jù)報道,自11月以來,已經(jīng)有40多家上市公司發(fā)布了獨董辭職公告。關于獨立董事制度的討論開始風生水起。

不客氣地說,康美藥業(yè)案一審判決后火速辭職的獨立董事們,正在以自己的行動反證著自身的“花瓶”屬性。他們只能錦上添花,卻經(jīng)不起任何風吹草動,擔不得任何責任。實際上,人們對獨立董事不獨立的“花瓶”印象由來已久,這有數(shù)據(jù)為證。據(jù)報道,有學者統(tǒng)計:從2001年開始試行獨董制度以來,截至今年11月24日,獨董一共進行了77480次董事投票表決,同意的表決是77317次,棄權30次,反對36次,其他97次——估計連會議都無暇參加,獨董投票同意的比例是99.79%。面對這樣的數(shù)據(jù),獨立董事的“花瓶”意味確實不太好澄清。

有聲音強調(diào),獨董的責權利不成比例,獨董制度需要檢討。比如在康美藥業(yè)案一審判決中,拿著幾萬元至十幾萬元的獨董薪酬,要承擔一億多元至兩億多元的連帶責任。這種說法聽上去很有道理。不過,一來這不是終審判決;二來只要你拿了錢,就要負責任,如果負不起或不能負責任,就應該推辭不就職。既然拿了錢,就不能出事了拍屁股走人。何況,不甘做“花瓶”的獨董并非前無古人。十幾年前,樂山電力和伊利股份都發(fā)生過獨立董事與上市公司抗爭的先例。

當然,獨董制度本身也確實值得檢討。專家介紹說,中國引入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一個重要初衷是,期望通過獨立董事來保護中小股東。現(xiàn)實卻經(jīng)常打臉,獨董要么和大股東及上市公司一個鼻孔出氣,要么只是“花瓶”和擺設。獨董制度不管怎么變革,最后的出路還是要回到初衷。(王亞杰)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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