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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育兒假開始實施 夫妻雙方每年可獲十日育兒假

2021-11-29 14:10:08來源:大河報  

11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其中明確,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每年應當分別給予夫妻雙方十日育兒假,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上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決定明確了三孩生育政策,一對夫妻(含再婚夫妻)可生育三個子女;已生育三個子女,有子女經鑒定為殘疾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刪除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的規定。

同時明確育兒假時長,具體為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每年應當分別給予夫妻雙方十日育兒假,育兒假期間視為出勤。

此外,在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方面,計劃生育家庭繼續享受現有的獎勵扶助措施,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對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的夫妻,在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給予全方位幫扶保障。

據悉,近日,多地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于育兒假的規定,不同的省(市)并不相同。其中,11月25日,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對育兒假增加為夫妻雙方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休一年,或在子女六周歲前每年休五至十天;11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滿3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享受育兒假各五天。(馮子雍)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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